1、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实施公共建筑、居住建筑节能和开展节能省地型建筑为重点,以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新型工业化为开展路径,以科技创新引领开展,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那么,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创新机制、强化
2、支撑、依法监管、提高能力的总体工作思路,提高建筑业能源的利用水平,切实降低建筑使用能耗,促进我市能源、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开展,为“十二五建筑节能与科技取得新进展开好局、起好步。 二、切实抓好建筑节能 全面总结回忆“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经验,科学分析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深入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一)继续深入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 1.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开展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实现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阶段执行率到达202
3、30,施工阶段执行率到达97以上的工作目标。 2.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把有关建筑节能标准的贯彻落实作为质量检查、节能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3.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建筑节能产品备案制度,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使用建筑节能材料质量的监管。同时加大对新型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平安。 4.按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方法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加强能效测评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开展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 5.促进建筑节能管理政策、标
4、准标准应用与新技术推广的对接联动体系的完善,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发挥专家指导作用。 (二)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1.组织对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和应用潜力进行调查评估,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研究制定推广方法、措施和鼓励推广的经济政策。 2.大力宣传贯彻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技术标准。加大太阳能推广应用的力度,重点是规划区范围内新建十二层及以下居住建筑,严格执行太阳能利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的强制性标准。 3.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化开展。积极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已列入住房
5、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示范工程工程的实施管理工作,确保实现预期节能环保效益。通过工程实施,完善相关标准、技术导那么,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发挥示范作用。 4.加大对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研究,带动市场需求,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的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以及产业化等工作。充分利用我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的放大效应,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带动市场需求,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的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以及产业化等工作。 (三)大力推进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推进全市建筑业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建筑业节能降
6、耗的监管力度,催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2.积极引导建筑施工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建筑业能源的利用水平,切实降低建筑施工过程的能耗。 3.逐步提高建筑施工的工业化水平。重点扩大适宜规模化、标准化生产的建筑材料及构筑物使用范围和数量,充分利用工业化、专业化成果,减少现场制作加工作业量,到达保证质量、缩短工期、降低本钱、保护环境、降低能耗的目的。 (四)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 1.结合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制定相应的地方配套法规、政策。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能耗统计、能源分项计量、能耗监测工作。 2.大力推广能耗监测技
7、术和节能改造技术,推进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积极引导开展试点。 3.探索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试点。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产业的培育,鼓励、支持开展节能改造试点及相关技术、标准、政策的研制制定工作。 三、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 按照国家、省、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开展“调结构、促转变的部署,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开展。 (一)落实绿色建筑管理措施和评价标准。积极开展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探索适应我市气候的绿色建筑规划设计、节能环保材料、绿色施工等技术,加强引导,实施绿色建筑。 (二)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的要求,积极组织技术条件成熟的工程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及部、省组织
8、的绿色建筑示范工程,逐步开展一、二星级评价标识和管理工作。 (三)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开展与绿色建筑配套适宜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发,提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水平。 四、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一)强化建设领域节能环保“十大适用新技术推广工作。进一步完善“十大适用新技术相关应用技术导那么。以示范工程为载体,推动节能环保“十大适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进一步优化墙材结构,提高质量技术水平。深入开展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加强对施工现场墙材质量的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出厂产品质量检测手段,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
9、促进新型墙体材料企业“上规模、上水平,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做大做强。适时开展墙材产品质量抽检,向社会公开抽检结果。 (三)加强建筑节能新技术的研究。重点是太阳能系统、地源热泵系统、节能型门窗等方面的研究,使建筑节能在材料和工艺上有新的突破,满足我市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的需要。 (四)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适时举办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展览、技术论坛和交流会。 五、全力做好各项综合性保障工作 (一)做好规划立法及任务分解工作 1.编制出台市建筑节能“十二五开展规划、市建设科技“十二五开展规划、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二五开展规划。 2.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方法和
10、措施。 3.做好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印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23年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责,年底对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做好各项重点任务宣传培训 1.加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的宣贯力度,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充分运用各类媒体营造浓厚的社会气氛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2.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标准的同时,切实做好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地方设计标准和外墙外保温新技术规程的宣贯实施工作。 3.加强对绿色建筑专家委员会成员以及设计、开发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适时开展专题报
11、道等宣传活动,召开交流会,宣传绿色建筑开展的理念及实施途径。 4.适时开展能效测评、能耗统计等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各方主体推进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的能力。 (三)强力推进建设事业科技创新 1.加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工作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推进我市建设事业科技创新的工作意见,逐步建立科技创新的鼓励机制。 2.积极引导开展建设行业科技创新。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图审、质量控制、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产品,以及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的维护、燃气平安管理、供水水质控制和污水处理等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3.加强建设科技的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现代网络广泛进行宣传,通过会议,以及举办讲座、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让他们及时了解掌握新的技术、新标准和新标准,为更好地运用打下坚实的根底。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