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业物业效劳合同篇一:商业中心物业管理效劳合同商业中心物业管理效劳合同合同编号:WYGLHT-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络地址 :联系 :邮 编: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联系 :邮 编:乙方承租商铺根本情况:坐落位臵:区 层 号 ;租赁面积:平方米类 型: 商 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易九国际(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效劳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物业管理效劳事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效劳: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
2、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质保期后的日常维护、保养。2、本物业公用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效劳。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效劳。4、本物业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效劳。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并在质保期过后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清扫;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效劳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效劳,但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平安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
3、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制止无效,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效劳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的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效劳工程、特约效劳;8、甲方接受本物业开展商委托对其保存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
4、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守那么,租户管理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那么,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对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者,有权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物业效劳(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照明、停车、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收措施;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商业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
5、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收取并管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等;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效劳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效劳费用;13、如乙方工作人员效劳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乙方因效劳态度和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在一个月内投诉到达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4、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效劳,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2
6、、乙方应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效劳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平安、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前方可在甲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乙方
7、应服从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8、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平安管理规定,按时与甲方签订消防平安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9、乙方应按照平安、公平、合理的原那么,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邻近物业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乙方应同意甲方人员或公用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本物业。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 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8、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仓库、办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商铺内货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为非木质货架;11、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规划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及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12、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13、乙方如需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转租所承租商铺,那么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次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否那么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次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
9、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14、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在本物业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15、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16、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乙方经营范围内为餐饮,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乙方应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假设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乙方所有因对物业进行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假设各类装修建筑垃圾由甲方统一清运
10、,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1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物业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18、乙方应保证其易九国际店内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一)物业管理费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租赁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采用预付形式(按季度缴纳),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叁个月物管费用,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币¥ 元,一个季度为人民币¥元(大写) 整;2、甲方有权根据该商铺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清楚并同意其后
11、每个日历年的物业管理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的根据本合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那么按上一个日历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3、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1)管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小修)费用;(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公共责任险费用()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4、物业管理费计收时间为
12、乙方计租日起。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支付篇二:商用物业效劳协议商用物业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武汉分公司依据二三年国务院第379号令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协议。受权代表人:出租方(甲方):联系 : :承租方或业主(乙方):联系 :身份证号码: :受权代表人:本物业名称:甲方租赁商铺根本情况:1、座落位置:号楼号铺2、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在乙方签订商用物业租赁合同时,甲乙双方就物业效劳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效劳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
13、进行管理;2、有权要求乙方及物业使用人配合甲方的管理效劳行为;3、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效劳费及法律规定的或双方协议的其它费用;4、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5、负责租赁铺内部清洁,内部安保及消防平安工作,如在乙方承租的房屋内发生火灾,治安事件或其他意外,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组织实施;7、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将相关文件发放乙方,当乙方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装修工程协议书,并对其监督,对不符合平安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8、对本物业
14、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9、在合理的情况下,可暂时停止任何设备、设施的运行以进行维修或例检;10、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采取平安防范措施。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效劳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意见和建议;2、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其中包括管理规定、装修管理规定等相关守那么;3、根据本协议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政府部门允许收取的或
15、双方协议的相关费用;4、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并应与甲方签订装修工程协议书及遵守装修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5、商铺使用人须按照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和布局要求,合法经营。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7、转让房屋时,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8、因乙方的承租人、使用人及访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管理规定等造成的损失、损害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9、按照平安、公平、合理的原那么,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0、物业使用人明白并承诺:甲方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承担因
16、第三人行为所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及车辆保管责任(另有专门合同约定的除外);11、不得改变销售合同中注明的房屋使用功能,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及产权房屋自用局部内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12、 如乙方需变更该商铺用途,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如未获甲方同意,或私自变更经营范围或用途,将视同乙方违约并自动放弃合同。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周围安装或请人安装报警装置、门铃、摄像机及其他装置。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租赁商铺内开展或允许他人开展第三方业务。15、乙方必须保证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开门营业,如一年内累计到达10天以上或连续7天以上未正常营业,甲方将视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6、乙方产生的营运垃圾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