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气装潢轻包合同 电气装潢轻包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住所: 身份证; 工作单位: 联系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 :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电气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承包方式:甲方负责全部供料。 1.4工程期限 _天 开工日期 _年 _月 _日 竣工日期 _年 _月 _日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两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做饭和住的地方。 2.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第三
2、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标准、防火规定、施工标准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 配电箱以及超过10m平方vv22vLv22yjvyjlv) 电缆应由甲方实施施工提供,乙方不管。 配电箱以下电缆电线归乙方施工,施工电线规格10m平方以内电缆电线。 1.5m 2.5m 4m 6m 10m 。 3.3 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施工做配电箱、进户、电缆、电线,工程款另算。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工期 5.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
3、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工期顺延。 5.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6.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个月。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元。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第一次 开工后两日支付_元。 第二次 工程日期过半支付 _元。 第三次
4、 验收合格后按以下款约定程序 7.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第三次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当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9.1 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支付清运费用人民币 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十条,争议处理;1.双方如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附那么 10.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10.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姓名: 姓名: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