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纪合同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4条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委托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委托人,接受委托从事贸易活动的人为行纪人。行纪合同在大陆法系国家及我国合同法理论上又称信托合同。行纪合同范本委托人: _ 签订地点: _行纪人: 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买入(卖出)的货物、数量、价格:(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货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第三条 行纪人将买入的货物交付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第四条 委托人与行纪人结算货款的方式、地点及期限:
2、第五条 报酬的计算方式及支付期限:第六条 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卖出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行纪人以低于委托人的指定价格买入货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第七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期限为: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第九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或货物的,行纪人(是 / 否)可以留置货物。第十条 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那么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委托人(签章): _ 行纪人(签章):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