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上海家庭装修合同签订装修合同是日常生活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活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善直接关系到发包方的切身利益。为了尽可能保护发包方在装修合同中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一、装修合同之承包方资格审查作为发包方,为预防欺诈,应了解承包方主要的情况:1、确认承包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与合法,是否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是否具有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2、确认签约人的资格,若是委托代理人是否具有授权委托书。3、了解承包方的经营范围、社会信誉等以确定其履约能力,必要时可以去参观发包方正在施工的装修现场。二、装
2、修合同之材料在合同中关于材料应进行详细的约定,如可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若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标准,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三、装修合同之工期在合同中,应对工期进行明确的约定,承包方应按期完成工程。如果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但如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四、装修合同之质量装修合同中,作为承包方,应注意对承包事项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
3、质量标准施工。1、对于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明确约定,按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以避免产品质量标准方面发生争议。2、承包方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发包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质量。五、装修合同之检验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立马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六、装修合同之保修期为了
4、保障发包方的利益,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修期,保修期在验收合格后起算,双方可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保修单。七、装修合同之价款为了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在装修合同中对价款支付时间、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约定。1、明确约定款项的支付方式,如以现金、汇票或是支票,分期支付制。2、明确约定款项支付时间,开工前发包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完成%的工程量后,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后,支付总价款%的工程款。因此,订立合同时,建议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上海家庭装修合同范本(1)委托方
5、(甲方)承接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一、工程地点区街单元室二、形式结构层式室厅厨卫三、工程项目、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瓷砖,要求平整。、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上海装修公司排名乙方负施工。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无偿返工维修。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元人民币。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元押金,年月日至某年某月某日内无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乙方签字(盖章)联系电话日期:上海家庭装修合同范本(2)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
7、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2、装饰施工地点:区(县)路弄(村)室。3、住房结构:房型套,施工面积平方米。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6、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其中: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税金(3、%):,垃圾清运费:;其他费用;
8、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7、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立马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
9、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份。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5、在施
10、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立马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
11、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立马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
12、。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第五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略)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第六条其它事项1、甲方工作:(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
13、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2、乙方工作:(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立马书面通知甲方。第七条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14、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
15、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第十条附则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第十一条其它约定1、2、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电话:电话:签订日期:某年某月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