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建房合同甲方:地址:电话:传真:授权代表:职务:乙方:地址:电话:传真:授权代表:职务:第一条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1.甲方已于年月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容积率为、计划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红线图)编号为;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第二条合作建房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
2、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栋层的办公(或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第三条建房资金建房资金预计为人民币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第四条报批手续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甲方持有的所需
3、材料。第五条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开工,并在第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第六条产权分成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栋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栋房屋的产权。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房地产证。第七条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天内开工、或在第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
4、要求乙方赔偿损失。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个月以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八条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地点:说明:1、本合同示范文本只是提供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的一种参考,当事人须根据具体实际情况正确选择适用的条款并作相应的调整,切勿套用。订立重大合同或者内容复杂的合同比较好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2、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我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