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顾问聘请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地址:现经双方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品牌顾问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的职权1甲方有权聘请或解聘乙方为甲方的品牌顾问;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职情况进行考核;3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合同的行为进行监督;4甲方对乙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二、甲方的义务1支持乙方依本协议书的授权开展工作;2按时足额地给乙方发放顾问费,在乙方任品牌顾问期间每月顾问费为人民币两千元整。三、乙方的工作范围1负责公司的形象策划、品牌宣传,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2论证并制订公司的营销策略;3完善并实施公司的营销方案;4拓展公司的经营客户;5构建
2、并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6建立并完善公司营销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7公司总经理授权的其他工作。四、乙方的义务1勤勉尽责地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内的各项事务;2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3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4履职时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立马总结、调整公司的营销工作,乙方承诺确保公司年度达到年销售额万元以上,年度达到年销售额万元以上,年度达到年销售额万元以上。五、聘用期限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公司品牌顾问的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六、奖励措施1乙方全面开展约定的工作,切实履行约定的义务,甲方以年营业额的1%作为奖金奖励
3、乙方,上述奖励在支付,个人所得税由乙方承担。2乙方协助甲方在年底前达到公司年销售额: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的公司股份;如年销售额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的公司股份;如年销售额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的公司股份;如年销售额万元以上,甲方股东赠与乙方%的公司股份。七、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疏于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2形象策划、品牌宣传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严重损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营销计划、营销方案出现重大失误,造成公司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并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不论何种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诺的年度销售额,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并取消对乙方的各项奖励措施。5甲方无故未按时足额地发放顾问费,无故未兑现本协议约定的奖励措施,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八、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诉诸甲方所在地法院。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