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资助学合同(二)资助人:受助人:法定代理人:为,资助人和受助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第一条资助方愿意资助等名学生,受助方愿意接受资助方的资助。第二条资助的项目、金额、方式和期限:(也可以用表格式)。第三条资助金的支付办法:。第四条受助方应当做到:(一)完成年学业,非特殊情况不得辍学;(二)仔细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三)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四)一个学期至少一次向资助人汇报学习生活情况;第五条资助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资助义务。第六条资助的撤销有下列情形出现时,资助人可以撤销资助:(一)受助人在资助期限内非特殊情况辍学的;(二)受助人在校表现太差,学习不仔细,乱花资助金的
2、;(三)因客观情况变化,资助人已无能力继续资助的。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本合同生效。第九条约定的其他事项(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资助人:受助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银行账号:年月日附:1受助人是多人且属同一种情况的,应当分别列出。2受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未成年人的,接受资助、赠与等纯获利
3、益行为,应当认定为有效。但签仃这方面的协议,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监护人应代而为之或参与,一方面,防止协议中出现不利于受助人的条款,一方面有利于督促受助人以一颗感恩的心仔细学习健康成长。3资助贫困学生协议实际上也是一种赠与合同。赠与合同通常是单务合同,即合同生效后,赠与方负有将赠与物交给受赠人的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受赠方享有领取赠与物的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当然,赠与也可以附条件,即赠与一方要求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受赠方不履行义务赠与方有权撤销赠与。但这种条件一般是与赠与人的利益无关的条件,而不是要求有偿地赠送。因此附条件的赠与仍然是单务行为。在签仃资助贫困学生协议时,涉及到附条件的条款时,要特别注意。一要注意所附条件必须与资助者的利益无关;二要注意所附的条件不能违背法律法规,不能超出助学的范围,不能过于苛刻。现实中有些资助人要求受助人未获得研究生学历不得结婚,每学期必须为他人做多少件好事,每次考试必须达到什么名次,这些都是不妥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