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关光盘出版合同范本参考甲方(著作权人或著作权代理人):乙方(出版者):地址:码:邮政编码: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电话:作品名称:(暂定名)作者姓名:甲乙双方依据著作权法和经济合同法就出版上述作品(含所配光盘,下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在全世界以图书形式出版发行上述作品汉字(简、繁体)版本的专有使用权。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乙方的权利。如因上述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内容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可以终止合同。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出版上述作品,因故不能按时出版,应在出版期限届满前某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约
2、定出版日期。乙方到期仍不能出版,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若乙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形势变化而不能出版,则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损失各自分别承担。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反,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一方经对方同意许可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应将所得报酬的%交付对方。第五条乙方尊重甲方确定的署名方式。乙方可以更动上述作品的名称,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增加图表及前言、后记,但改动结果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该作品的署名方式为:主编编著著第六条上述作品的内容、篇幅、体例等应符合约稿要求。如甲方交付的稿件未达到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改,如甲方
3、拒绝修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甲方同意修改,且经修改后仍未达到要求,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第七条上述作品的校样由乙方审校,但甲方可以/应该审校1次,并在某日内签字后退还乙方。甲方未按期审校,乙方可自行审校,并按计划付印。因甲方修改造成版面改动超过5%造成未能按期出版,甲方承担改版费用或推迟出版的责任。第八条乙方向甲方支付稿酬采用以下方式,即:配套光盘不另外支付费用。乙方按国家规定从应付甲方的稿酬中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第九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年内,乙方可以自行决定重印。首次出版年后,乙方重印应事先通知甲方。如果甲方需要对作品进行修改,应于收到通知后日内答复乙方,否则
4、乙方可按原版重印。第十条甲方有权核查上述作品的印数。如甲方指定第三方进行核查,需提供书面授权书。如乙方隐瞒印数,应向甲方补齐应付稿酬并承担核查费用。如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印数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甲方不要原稿,原稿由乙方自行处理。第十二条上述作品首次出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5册。每次再版后日内,乙方向甲方赠样书册。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出版上述作品的修订本、缩编本,并将所得利润的%交付甲方;甲方许可乙方独自或与第三方合作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或许可第三方出版上述作品电子版,乙方将所得利润的%交付甲方。第十四条甲方将上述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予乙方。乙方可以自己,也可授权第三方使用该项权利,并将由此获得利润的%交付甲方。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与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以外地区的出版机构洽谈本作品出版发行事宜的惟一代理。第十六条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北京市版权局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七条甲方若系著作权代理人,须有著作权人的书面委托书为凭,并以书面委托书正本交乙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十八条本合同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第十九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