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装饰施工工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第一章合同背景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
2、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第三章施工内容第五条该房屋属结构,房型为房厅厨卫,建筑总面积为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房厅厨卫,施工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一)厅: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二)房: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三)厨: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四)卫: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五)其他:地面部分,墙面部分,天棚部分,门窗部分,其他;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