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货物保管合同书合同编号:存货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保管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保管物二、保管场所1.。2.保管场所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依保管物的种类、价格,有偿还是无偿等情况确定适当的保管场所。三、保管方法1.。2.当事人约定的保管方法,保管人不得擅自变动。如果遇到了紧急情况,并且可以
2、推定存货人如果知道此种危机发生也同意改变其约定的保管方法时,保管人可改变保管方法。3.保管方法有特殊约定的,应以特殊约定的方法进行保管。四、保管期限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当事人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五、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期限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3.保管费总额为;4.保管费用一律以(方式)支付。5.保管费用的金额依当事人的约定给付,当事人未约定的,应按价目表给付,没有价目表的,按习惯给付,没有
3、习惯的按公平原则决定给付金额。在存货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可适当减少保管费用。6.当事人对保管费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管人和存货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应根据保管习惯,认为该保管合同为无偿保管合同。7.费用包括为维持保管物原状所支出的费用,如修缮费、治疗费,还包括设置仓库,雇佣看管人,准备适宜的场所,预防火灾危险的费用,以及相关的保险费用、税款等。8.计费项目应按仓储保管部门的标准执行,但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双方还应就结算方式作出规定,存货人应按月支付保管费用。如果涉及银行支付的话,还应就银行账号、支付行的名称作出规定。在分期支付保管费用的情况下,保管费用应于每期届满时给付。9.当事人
4、之间对保管费用的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就依有关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时,由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10.存货人未在约定的期限支付必要费用的,保管人可以就保管物行使留置权。如果保管物已返还,保管人则可以诉讼方式请求存货人支付保管费用。六、保管物的交付及入库1.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存货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2.货物入库由保管人负责到供货单位、车站、码头等处提运货物或由存货人或运输部门、供货单位运货到库。七、货物的验收及出库1.验收由保管人负责进行,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标准、验收的方法和验收的时间。2.验收的内容和标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1)从外观可辨认的验收项目,如货物的数量和外包装状况;(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数量、规格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供货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3)散装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验收。3.验收的方法有全部验收和按比例抽取验收两种。4.验收的时间自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到保管方开始,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到的日期为准。但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货物出库应当验收并当面交接清楚,分清责任。出库时间:年月日出库地点:出库运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