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合同登记编号:重庆市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示范文本(版)重庆市信息产业局制定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年某月印制计算机软件开发使用说明本示范文本供与软件开发项目有关的单位参照使用。有关空格的内容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所列数字、百分比、期间均为参考值。合同双方可对参考值进行调整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有关章节或条款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在使用示范文本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正确选择文本中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二、应当注意保持合同的完整性。三、在订立重大的或内容复杂的合同时,应当向法律专家咨询。四、对合同条款及专业术语理解不一致的,由重庆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目录一、定义
2、-二、开发软件描述-三、软件开发-四、交付、领受与验收-五、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六、维护和培训-七、价格与付款方式-八、保证与责任-九、保密-十、违约与赔偿责任-十一、项目变更-十二、其它-十三、争议解决-十四、合同的生效、解除-补充条款-附件-重庆市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甲方(委托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邮编:乙方(开发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邮编:鉴于甲方有意委托乙方开发用于(财务、经营管理等业务)的计算机信息化系统软件,双方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
3、词语具有如下含义:1、软件包括软件系统,除另有指明外,指描述于本合同附件中的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所开发和提供的当前和将来的软件版本,包括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开发和提供的软件版本和相关的文件。2、可交付件指附件中指定的由乙方所交付的软件,包括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3、交付指乙方在双方规定的日期内交付约定开发的软件的行为。但是乙方完成交付行为,并不意味着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项下所规定的所有义务。4、规格是指在技术或其他开发任务上所设定的技术标准、规范。5、里程碑是指附件中所规定的由乙方在本软件开发过程中阶段性完成的,并具有相对独立性的部分软件或模块。6、源代
4、码指用于该软件的源代码。其必须可为熟练的程序员理解和使用,可打印以及被机器阅读或具备其他合理而必要的形式,包括对该软件的评估、测试或其它技术文件。7、商业秘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的管理信息、方式方法、顾客名单、商业数据、产品信息、销售渠道、技术诀窍、源代码、计算机文档等,或由甲、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明确指明为商业秘密的、法律所认可的任何信息。8、工作日指国家所规定的节假日之外的所有工作日,未指明为工作日的日期指自然顺延的日期。二、开发软件描述1、本软件是甲方为(经营的业务)而开发的软件。该软件处理的对象是甲方的(财务、人力资源管理、业务交易数据处理、游戏软件等);该软件的主要
5、功能目标为。2、甲方原有信息系统描述(开发软件在甲方原系统中运行选择本条)甲方原有的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其主要功能是、。乙方将结合甲方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软件开发,使开发软件的功能同现有系统中已有的设备和相关软件相匹配。已有系统的设备和软件见附件。3、软件系统31乙方所开发的软件系统为(系统名称);其中:(1)属于第三方的软件为;(2)属于乙方所拥有的软件为;(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为;(4)乙方可以委托具有相应开发能力的第三方开发的软件为。32乙方为甲方开发的软件系统分为个子系统,包括子系统、子系统和子系统,与(甲方原有系统)共同构成本合同所规定的软件系统。该软件所构建的系统的主要功能
6、为、。该软件系统的名称、里程碑、模块、功能、规格、版本、价格、检测标准等相关情况见附件。4、软件开发的目标软件整体功能符合甲方所描述的(经营、管理等)系统的要求,应达到(正确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实用性等)的技术指标。5、软件开发的交付时间和进度5.1本开发软件交付的时间为年月 日;5.2软件开发分为个里程碑阶段,每个里程碑阶段的项目完成后,均应该依据本合同附件所列的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和交付。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第条规定进行付款。乙方开发软件或引用的检测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企业)的标准。其具体规格、检测标准、阶段和进度、交付时间与地点、付款方式等见附件。三、软件开发1、开发自本合
7、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尽力履行其在开发计划中所规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并交付每一项里程碑,其质量标准应符合附件的规定。2、分包本合同项下的项目禁止转包。如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名称)等非主体项目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3、项目管理(供选择)合同各方指派代表组成本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小组,管理本软件的开发。管理小组成员名单和通讯方式见附件。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重新指定本方的管理小组的成员,但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重新指定的小组成员涉及到本项目的重要方面,更换方应事先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应立马审查更换方提出的
8、书面建议,双方在合理、善意、维护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讨论更换事宜。4、信息与资料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职能人员调查、了解甲方现有的相关数据和资料,以对该软件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设计。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向乙方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特别是有关甲方对开发软件的功能和目标需求方面的信息和资料。如甲方对乙方完成本合同所需的甲方所有的信息和资料不予提供,则由甲方承担不予提供的损害后果。5、需求与需求分析5.1甲、乙双方将根据上述第条中甲方为其业务开发软件及其所需功能的描述和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共同制作需求分析。甲方在提交有关需求说明、资料和信息时,可以就其中
9、所涉及的软件功能、目标、需求构成及相关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或征求意见,乙方应当立马予以解释和答复。5.2乙方在获取上述需求信息和资料后,应立马完成需求分析书。该需求分析书经甲方认可,并由甲、乙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6.1乙方在取得了甲方提供的必要的信息和资料后,将依据本合同所约定的软件的功能、目标与需求分析书,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完成需求说明书,在年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在年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以上三项完成后,均应提交甲方审核。甲方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对其中所描述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和应用性等进行审核。甲方应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完成
10、需求说明书的审核,在年月 日之前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在年月 日之前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的审核。如甲方认可上述文件后的,则在上述文件中签字。如有异议,则以书面方式说明理由并提交乙方复审。如乙方认为不构成问题,则应向甲方予以解释。确有问题的,乙方应立马予以修改并再次提交甲方审核。甲乙双方将重复此程序,直至双方一致认可签字。6.2甲方对上述说明书的签字认可,仅代表对上述说明书中开发软件的适用性、需求性、可用性 等的审核。甲方并不对说明书中的技术问题进行审核。如说明书中出现任何与乙方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或技术调整,仍由乙方承担责任。6.3如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本条款所规定的义务,乙方则可以相应顺
11、延交付时间。如该延时对乙方造成损失,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6.4上述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和详细设计说明书经双方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7、进度报告乙方应于每月/季度终了的20/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项目阶段进度报告,内容包括项目进度或里程碑计划执行情况,已完成的软件开发项目,有无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本项目的预期效果,人员配置情况,有无项目变更及变更情况或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应该知道或甲方要求知道的情况。如有重大的问题或重要的变更发生,乙方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工作日内向甲方做出书面报告。乙方应当在7/工作日内回复甲方在其它时间内提出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询问
12、。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应该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项目迟延和甲方不能立马付款或配合项目进行的后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报告后,应当在7/工作日内回复乙方。8、第三方监理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作为本软件开发的监理。如甲方指定了第三方作为甲方的监理,依甲方的授权,该监理享有与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同等的权利,以监理本项目的进行。监理方应拥有相应的资质并依法行使其监理职责,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监理。四、交付、领受与验收1、交付1.1乙方应在进行每项交付前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个工作日内安排接受交付。乙方在交付前应根据附件所列的检测标准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以确认其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3、1.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导致交付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乙方将按延期时间顺延交付。如因延期交付而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交付,则视为乙方已经交付,甲方应当按照约定付款,甲、乙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2、交付内容2.1乙方应按照合同及其附件所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所交付的文档与文件应当是电子版式和可供人阅读的。具体交付内容见附件。2.2如由于甲方运行、检测不当或其它原因而导致所交付项目存在故障或问题,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帮助处理此项故障或问题,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3、领受甲方在领受了上述交付件后,应立即对该交付件进行测试和评估,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开发软件的功能和规格。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说明以表示接受该交付件。如有缺陷,应递交缺陷说明及指明应改进的部分,乙方应立即纠正该缺陷,并再次进行测试和评估。甲方应于个工作日内再次检验并向乙方出具书面领受文件或递交缺陷报告。甲、乙双方将重复此项程序直至甲方领受,但重复此项程序的次数最多不得超过次,超过约定次数甲方可解除合同。4、软件系统试运行4.1自软件交付通过之日起,甲方拥有天的试运行权利。4.2如由于乙方原因,软件在试运行期间出现故障或问题,乙方应立马排除该方面的故障或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