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代理合作合同甲方:法定代表人:住址:邮编: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邮编:联系电话:公司结合现在某个单位的市场需求的特殊情况,成功地开发了既科学,又适应市场的产品。现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合作、友好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专业的公司的产品代理机构,甲方为授权方,乙方为独立的经营机构和代理机构。二、本合同从起至止。乙方只能在甲方指定区域内开展工作,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三、本合同在签定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代理费为:人民币元,不论出现任何情况,此费用甲方均不退还乙方。同时为了保证乙方的行为不损害甲方的利益和企业形象,乙方需向甲方缴纳保证金元(保证金不计利息)
2、。在双方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由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四、在本合同签定之后,甲方须对乙方进行运营工作和管理工作方面的培训,乙方应仔细学习以便尽快在乙方代理地区开展工作。甲方对乙方的第一次系统完善的培训,甲方不收培训费。如以后乙方要求甲方对乙方进行的提升培训,甲方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收费。五、乙方应根据具体工作的需要,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系,特别是对信息的处理,不得有严重滞后的情况出现,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损失,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由甲方的不负责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也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六、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为甲方的知识产权,甲方是为了帮助乙方经营而借与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
3、,乙方应退还给甲方。乙方不得作翻印、复制、模仿或向第三者提供模仿甲方的经营资料。不管合同期限内或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有此行为产生,乙方同意甲方以侵害甲方知识产权对乙方进行处理。七、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八、乙方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乙方的运营,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将乙方转让给第三者,此时甲方有优先接受的权利。九、乙方使用甲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名义责任。十、甲方因乙方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
4、甲方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乙方承担。十一、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负担。十二、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乙方赔偿损失。十三、乙方违约,甲方因此而解除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十四、乙方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害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乙方亦须向甲方赔偿损失。十五、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十六、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乙方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乙方的充分理解。十七、乙方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十八、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责任;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法院。二十、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