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青岛市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订货人(全称):供货人(全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预拌混凝土承揽和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和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第二条订货(一)订货要求浇筑部位性能要求强度等级坍落度(mm)数量(m3)单价(元/m3)合计金额(元)汽车输送泵拖泵小计砼: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二)订货人提供原材料要求材料名称规格产地质量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金额(元)总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验收方式:(三)相关
2、事项1.输送泵管道润滑价格:输送泵管道润滑砂浆按计费。2.订货单: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签定订货单,订货单确定的内容应与本合同一致。第三条原材料和其它技术要求(一)原材料要求(含技术要求)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2.外加剂:;3.矿粉、硅粉、粉煤灰等掺合料:;4.砂、石骨料:;5.其它:。(二)其它技术要求1.混凝土初、终凝时间要求:;2.冬期施工要求:。3.变更技术数据。在混凝土供应过程中,订货人如更改约定的技术数据,须经设计单位和供货人对更改的技术数据进行验证,确认技术保证能力,并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时,订货人应出具有效的书面变更文件;4.其它:第四条供货验收和结算方式
3、供货数量验收,订货人和供货人均以发货单作为验收和结算的凭证,发货单内容应符合预拌混凝土标准要求,订货人指定的代表应在每车发货单上签名,发货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由订货人留存,另一份由供货人留存。双方愿意按照下面第条方式进行验收。1.按照每辆运输车发货单填写的发货数量计算供货数量。2.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每车作为一抽检组,采取计量方式,取平均值作为每辆运输车的发货数量。3.以工程实际量(不扣除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所占体积)进行复核时,其混凝土的亏损方量或涨出方量误差应不超过2%,超过2%的解决方式。第五条混凝土的检验(一)依据预拌混凝土(gb/t149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及相关标准对混凝土进行检验。(二)出厂检验:供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工作。(三)交货检验:订货人按有关标准要求承担取样试验和验收工作。预拌混凝土运输至交货地点后,应在监理人员的主持下,会同建设方为订货人的代表、施工方代表、供货人代表参加,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制样、留样和坍落度试验,双方均应在取样单和坍落度试验记录上签字。试块标准养护的地点(现场标养室或委托的试验室),强度试验单位(承担该工程试验任务的检测试验单位)。(四)当订货人发现混凝土有质量问题时,以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应在(时间)内派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双方就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协商解决。并同时书面
5、上报有关质监机构。第六条付款方式与期限第七条双方责任(一)订货人责任1.于混凝土浇筑前日内向供货人提供较为详细的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浇筑计划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在施工过程中,订货人根据工程进度调整浇筑计划,应于浇注前(时间)内以形式通知供货人,供货人以作为调整供货计划的凭证。订货人必须保证混凝土使用数量计划准确,如因计划错误导致混凝土的浪费,由订货人承担责任。2.订货人供应原材料的,应按照混凝土供应计划和实际用量,在混凝土浇筑某日前将原材料送到加工现场,并对材料质量和数量负责。3.保证施工的时间准确、进出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工地卸料立马。若因时间不准确、道路不畅通、卸料不立
6、马,导致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工地等待的时间超过分钟,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订货人承担。4.指定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数量、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查,负责验收签字,协调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事宜。5.按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对交接验收后混凝土工程的浇筑及养护质量负责,自备混凝土输送泵,则对混凝土泵送过程的质量负责。6.禁止在施工现场向输送泵内及施工作业面任意加水。7.负责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组织、指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8.按合同约定立马与供货人办理混凝土货款结算与拨付。(二)供货人责任1.供货人依据订货人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须经订货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供货方案一式三份,合同
7、双方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2.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5.在施工现场内,供货人车辆要听从订货人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供
8、货方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6.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7.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8.立马向订货人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第八条违约责任及争议(一)订货人违约责任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出现的工程停建、缓建或所提供的技术错误、材料质量问题等,造成供货人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订货人须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向供货人计付违约金。对供货人已完成的供货货款于日内付清。2.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货人有
9、权向订货人提出停止供应混凝土要求。超过天未能付款的,订货人应按未付款的百分之偿付违约金。(二)供货人违约责任1.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订货人造成损失的,供货人应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向订货人计付违约金。2.如果供货人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负责赔偿订货人相应经济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订
10、货人名称(盖章):供货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住址:住址: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或专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主管部门咨询。二、使用本合同时,合同主体双方应就预拌混凝土的供货、产品质量等事项逐一填写清楚。三、本合同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可对本合同条款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四、本合同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五、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提供相应的营业执照、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非法人提供法人委托受权书、资质证明和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六、有关问题的解释:1.工程名称是指订货人将预拌混凝土使用于某在建工程的名称。2.工程地点是指预拌混凝土交货地点;3.浇筑计划是指订货人根据合同约定,在限定的时间内向供货人提供有关实施预拌混凝土浇筑的具体供货起止时间、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供货数量、混凝土技术要求、参与交接验收的人员、注意事项等详尽的实施方案。七、本合同条款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青岛市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