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构建和平边界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省综治办、民政厅等十部门转发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和全市平安边界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现结合我区边界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扎实推进平安边界创立活动的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以维持边界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为宗旨,坚持“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的原那么,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的协调下,切实履行民政部门职责,不断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法制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以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为载体,
2、以界线联检为抓手,以边界日常标准管理为纽带,不断提升边界管理工作水平,努力消除各种不稳定隐患,确保不发生因边界纠纷引发的恶性刑事案件、集体上访和群众性械斗事件,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为构建和谐社会效劳,为海西经济区建设效劳。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社会稳定,标准边界争议处理行为快速准确、高效地处置边界纠纷突发事件,及时化解矛盾,妥善解决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和升级,经研究成立“区创立平安边界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一)部门职责 1、区民政局负责边界的日常管理,认真做好与毗邻县(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的各项工作,落实界桩及方位物和界线标志物的管理责任,与毗邻县(
3、区)订立共建平安边界协议,开展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指导乡镇边界的联检工作,开展边界形势分析和平安边界建设调研工作,第一时间报告边界纠纷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向省、市民政部门报告平安边界建设情况。 2、区综治办应将平安边界建设纳入全区平安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违反边界管理法规和破坏界桩及方位物、界线标志物的行为进行打击、处分。 3、区公安分局负责对破坏界桩及方位物、界线标志物的行为进行打击处分,维持边界纠纷寒发事件现场秩序,防止事态升级和扩大,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及时化解矛盾。 4、土地管理部门应指导村(居)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边界
4、地区的土地资源,依法确认边界地区的土地权属,对有纠纷的边界地段暂停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 (二)街道职责 大力开展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密切配合区民政局做好毗邻县(区)边界线联检工作,将界桩及方位物,界桩标志物管理责任落实到社区居委会、落实到人,使其管理制度化,标准化。 四、工作任务 全区共有3条县(区)级行政区域界线为年创立平安边界的工作内容,应确保边界线实地走向与协议书附图标绘的边界线走向一致,界桩未被移动,界桩及方位物、界线标志物完好,无边界纠纷。 五、实施步骤 1、建立边界联席会议制度。毗邻县(区)、街道应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采取互访
5、、联调等方式,通报边界日常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协商处置方法。 2、制定边界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毗邻县(区)、街道应共同制定边界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边界纠纷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控制和防止事态升级与扩大,及时化解边界矛盾,妥善处理边界纠纷。 3、落实边界线日常管理责任。按“属地管理原那么,毗邻县(区)、街道应制定边界线日常管理方案,对界桩实施委托管理,管理维护责任落实到社区居委会、落实到人。 4、开展边界线联检工作。 内业联检:由毗邻双方对照协议书及附图和边界线走向说明逐段核对边界线走向的变化情况; 外业联检。毗邻双方每季度组织一次实地联检,一是对有异常情况的
6、线段及两侧地物、地貌进行重点检查,查明异常原因,并进行现场记录;二是对界桩及界桩方位物进行逐个检查,对有异常情况的界桩及方位物要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现场记录;同时去除界桩周围的杂草、遮挡物,并对界桩的文字重新刷上红漆,拍照留存。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要把平安边界创立活动纳入平安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纳入领导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加强领导,加大组织协调、经费保障和工作支持的力度,落实工作任务与责任,确保创立平安边界活动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边界管理和开展平安边界创立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向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特别是边界地区的干部、群众大力宣传创立平安边界活动对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增强干部群众依法治界意识和严格遵守法定界线的自觉性,营造平安边界创立活动的良好舆论气氛。 3、精心组织,取得成效。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创立平安边界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势态,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平安边界创立活动取得实效。 内容总结(1)毗邻县(区)、街道应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采取互访、联调等方式,通报边界日常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协商处置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