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政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办字(2023)210号关于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标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催促检查,认真完成自查自纠、清理标准和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把清理办公用房工作落到实处,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开展经济、改善民生上,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二、办公用房现有状况 我局现有办公用房18间,其中领导办公室9间,股室办公室9间
2、。副科以上领导16名,工作人员34名,办公用房面积496平方米。婚姻登记处办公面积152平方米(未记入办公用房总间数和面积),工作人员3名,在婚姻登记办证大厅办公,是按国家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创立的标准设置,也是为民效劳重要窗口。 三、具体清理措施 1、局长室采取按科级干部办公用房标准分割成前后两个办公室,前面用作接待室。其他副科以上领导调整为3人合署办公,到达不超标(见附件1)。 2、对股室办公室进行合理整合(见附件2),到达不超标。 四、实施步骤 (一)单位自查及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5日)。认真自查本单位办公用房底数,要以实地测量数据为准,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谎
3、报,确保第一手资料真实、准确、完整。针对本单位摸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清理办公用房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现状、超标情况、具体清理措施等。 (二)清理整改阶段(2023年1月16日2023年2月15日)。要严格按照清理内容和标准,结合实际及时清理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送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容总结(1)民政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办字(2023)210号关于县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局办公用房清理标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2)副科以上领导16名,工作人员34名,办公用房面积496平方米(3)认真自查本单位办公用房底数,要以实地测量数据为准,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确保第一手资料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