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渔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4月23日国家和省、市政府“打非治违视频会议精神,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渔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渔业平安生产事故,切实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 二、重点范围 在全区渔业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渔养生产单位、渔港码头、渔船集中停泊点和渔船等重点部位,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三、主要内容 1、“三无渔船非法生产作业的、渔船标识不标准(套牌、假牌)的、渔船异地挂靠生产作业的。 2、套牌、假牌违法从事渔业生产的。 3、
2、渔船未按规定要求配备平安救助通信终端设备和消防、救生设备的。 4、渔船非法违规载客、载货运输的。 5、渔民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的。 6、利用渔船潜水采捕江珧贝、拖拉海泥作业的。 7、海上非法采砂和内河船舶利用渔港非法装卸砂石的。 8、船员未取得有效证书证件的。 9、拒不执行渔业平安监察指令、抗拒渔业平安执法的。 10、渔业平安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以及重大渔业平安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1、瞒报谎报渔业生产事故,以及不按规定调查处理事故的。 12、海上渔业工程建设操作规程和平安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
3、劳动纪律的。 13、海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缺乏、使用培训不够的。 14、其他违反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方法步骤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5月开始到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单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30日前报渔业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方案部署组织渔养生产经营单位和渔港码头、渔船经营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整治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平安隐患。6月底和9月底,区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
4、沿海街道办事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2月)。各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工作根底上,组织相关人员联合检查,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到达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分;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6月份,结合“平安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非治违工作期间,每月3日前,要将上月“打非治违情况统计表报区渔业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稳
5、固提高阶段(12月)。各单位要及时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6日前,将总结情况报区渔业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当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仍然是制约渔业平安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主要问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的反复性、顽固性,加强对本辖区渔业平安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从严治理,加强打非工作手段。各单位要紧紧抓住渔业平安生产重点部位、重点隐患和重点问题,依法依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分、严肃问责的“四个一律要求,以更严格
6、的要求、更严厉的手段加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进度,层层明确和落实责任,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认真执行渔业平安生产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 (四)强化治本,建立平安生产长效机制。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健全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要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执法相结合,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打非治违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的轨道,及时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平安生产长效机制。 内容总结(1)渔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4月23日国家和省、市政府“打非治违视频会议精神,依法依规、依据政策,严厉打击各类渔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渔业平安生产事故,切实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