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政局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方案 一、督查时间。第一阶段(2023年12月20日-2023年元旦期间);第二阶段(2023年1月17日-2023年春节期间)。 二、督查内容。通过对相关单位的财务监督和对“三公经费等日常经费开支的常规检查,发现“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是,在检查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镜)、公务车辆使用费时,是否存在超标准接待、同城吃请、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等线索;在检查会议费时,从天数、规模、本钱等方面有无发现上下级转移支付、虚列费用、套取财政资金等线索。 三、督查方式成立XX县区财政局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吴文钦任组长,陈清、高建国、郑
2、翔、李必祥、林丽凡、杨发良任副组长。由归口领导担任检查组组长,归口业务科为检查组成员,办公室应配合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局监察室、监督科应配合做好协调汇总工作。检查分为五个小组,具体安排如下:检查一组,组长:陈xx检查二组,组长:林xx根据财政职能作用和管理权限,抽查局部县直单位、乡镇(街道)财政所。一是专项督查。依法依规在职责范围内对这些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二是“回头看检查,对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杀个“回马枪。 四、有关要求1、此次集中督查成果作为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督查发现的问题纳入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清单。 2、督查小组成员开展督查工作需要随带工作证和调查介绍信。 3、督查小组要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客观、公正、文明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接待,差旅费开支按有关规定执行。 4、各检查小组分别于2023年1月3日、2月4日前将各个阶段专项督查情况及发现的问题线索,书面报局监察室、监督科统一汇总,后报局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纪律集中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2023年1月3日、2月5日前书面报告县纪委。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