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方案 近两年我区麻疹疫情出现较大幅度上升,局部地区甚至爆发了疫情,主要原因是存在局部免疫空白或免疫薄弱区域。为保持我县无麻疹疫情状态,确保我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有序、标准开展,进一步提高广阔儿童麻疹免疫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构筑牢固免疫屏障,稳固我县麻疹防控成果,遏制麻疹高发态势,保障广阔适龄儿童健康。 二、指标 1.mcv两剂次接种率维持在95%以上; 2.目标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95%以上,分年龄组免疫接种率95%以上; 3.数据报告完整率20230%。 三、强化免疫范围及实施时间 (一)强化免疫地区。 本次甄别13个行政村做为麻疹疫情重点防控地区
2、。 (二)目标人群。 上述重点行政村所有8月龄7岁儿童均进行强化免疫,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所有无麻疹疫苗禁忌症者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疫苗。 (二)实施时间。 2023年4月1日4月20日。 四、前期组织和准备工作 (一)各部门职责。 我局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制订,强化免疫各种活动的组织实施、督导、评估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员培训、宣传发动、麻疹疫苗和注射器等物资的储运、分发、登记、报告,现场技术指导,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总结等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具体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儿童摸底调查
3、登记、宣传,预防接种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和催促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积极参与配合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各小学校、托幼机构做好在校、在托幼机构学生的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提供接种场所、组织学生接种以及善后工作等。 (二)做好人员培训。 县疾控中心要做好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方法;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免疫接种疑似异常反响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
4、价与总结要求。 (三)目标儿童摸底登记和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各接种点、村卫生室在开展摸底登记时,务必要向儿童监护人进行面对面宣传,告知接种时间地点等关键信息,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通过信息化系统结合托幼机构、学校学生名册和入户登记等各种方式,切实掌握所有应种儿童信息,并将应种儿童信息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年龄组登记到2023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摸底与接种登记表(表2)。 (四)保障措施。 1.疫苗、注射器由自治区统一配送。 2.工作表格由各地自行印发。 3.预防接种异常反响补偿经费由自治区负责。 4.县、乡镇所需的培训、宣传、冷链运转、督导等经费由各级争取财政专项解
5、决。本次预防接种补助经费可以从根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经费中支出,用于补助参与预防接种有关工作的相关人员。 5.人员保障。各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调配抽调充足的人员参加本次活动。 6.其他相关物资和保障。各地要准备充足的接种器械、消毒器械、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平安注射器械。 五、现场实施 (一)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和较高的接种率,接种方式应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 (二)接种点的设置。 1.常规固定接种点。 原那么上常规免疫接种点地点及人员配置不变,为了满足强化接种需求,可适当增配有资质医务人员。 2.临时接种点。 在常规固定接种点无法满足工
6、作需要时,经过县卫生局指定许可,可以在目标儿童相对集中的地方(如学校医务室、办公室、空教室等)设立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须有固定的房屋,具备与接种对象数量相适应的疫苗储存、疫苗接种根本条件,合理设置候种、登记、接种、观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处理等功能分区,并有明显标识,张贴强化免疫宣传画、标语、接种禁忌、接种后本卷须知等。配备消毒器材、体检器材、急救药品和器械、平安注射器材等。 3.确保平安接种。 每个接种点确保器材、药品、疫苗等齐全、管理标准,接种操作符合规程要求,每个接种点至少有1名以上熟练掌握急救技能的医生。 (三)接种实施。 1.接种前准备。 准备好疫苗、接种器材、急救药品、相关工作
7、表格等。 2.核实接种对象。 应核对受种者确认是否为本次受种对象。对不属于本次强化免疫的受种者,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者,应当对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告知预防麻疹的相关知识,并在接种卡(薄)和接种证上记录。对于应缓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交代补种的地点和时间。 3.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 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麻疹疫苗的作用、禁忌、不良反响以及本卷须知,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4.接种技术要求。 (1)接种方法。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接种0.5ml,接种操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标准
8、疫苗接种要求进行。 (2)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及缓种原那么。 以下情况为麻疹疫苗接种禁忌。对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及抗生素(如明胶、硫酸庆大霉素等)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妊娠期妇女;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及其它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以下情况考虑缓种麻疹疫苗。注射免疫球蛋白者接种麻疹疫苗至少应间隔4周以上;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3)接种本卷须知。 开启疫苗瓶和注射时,切勿使消毒剂接触疫苗。用75酒精消毒皮肤,待晾干后再注射,接种后不
9、得用酒精棉球按压或涂擦注射部位。 疫苗瓶有裂纹、标签不清或失效者、疫苗复溶后出现浑浊等外观异常者均不得使用。 疫苗瓶开启后应立即使用,如需放置,应置28(严禁冻结),并于30分钟内用完,30分钟内未用完的应废弃,不得提前大量将疫苗溶解成液体等待接种。 应备有肾上腺素等药物,以供发生严重过敏反响时急救用。接受注射者在注射后应在现场观察至少30分钟。 (四)接种登记。 除统一登记外,应将本次接种记录登记到接种证上,供将来入托入学时查验。无证或未带接种证者,应做好记录,强化免疫结束后及时给与补证或补登。 对于麻疹疫苗常规免疫程序漏种的儿童,如本次强化免疫符合相应程序时间要求,可作为麻疹疫苗第1剂次或
10、复种的剂次,记入常规免疫。如:18月龄以下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接种可记为第1剂次,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仍需接种,并在18月龄后常规接种第2剂次;18月龄及以上儿童既往0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1剂次,6个月后可安排第2剂次常规接种,既往1剂次者,强化免疫可记为第2剂次。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响(aefi)监测与处理 在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过程中,一旦发现aefi,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标准、预防接种异常反响鉴定方法和壮族自治区预防接种异常反响补偿方法和我局相关文件进行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 七、督导评估 我局派出督导员对本次强化免疫进行督导。督导内容要覆盖当地强化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社会宣传、人员培训、后勤保障、摸底调查以及现场接种质量等。评估疫苗接种率情况,对接种率不达标的,按要求按时完成查漏补种工作。 八、资料报告 2023年4月5日前将本辖区强化免疫工作方案(含接种时间安排)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4月20日前,各乡镇负责将辖区的2023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应种统计表(表3)和2023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种统计表(表4)、强化免疫活动总结、工作影像资料汇总后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邮箱,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全县情况后报市疾控中心及县卫生局。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