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XX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 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省国土资源厅:建设工程为省开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工程(发改委审批文或开展前期工作函文号)。(简述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简述工程根本情况)。工程选址位于市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须修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用地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林地公顷、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占用根本农田公顷(不占用根本农田)。总用地中,各功能分区面积,符合定额指标规定。工程征地补偿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工程建设单位已将该工程征地拆迁及青苗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约万元,足额纳入投
2、资概算,能够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工程涉及占用耕地公顷,拟按元/亩标准,通过缴纳耕地开垦费,委托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补充耕地。已按要求将补充耕地费用列入工程投资。(不占用耕地的,可写:该工程未占用耕地,不需补充耕地)建设工程用地预审初审单位(盖章)二年月日附件3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意见 湘国土资预审字【202223】 号 单位: 你单位关于建设工程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提出如下预审意见: 一、该工程具有重要作用, 符合行业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工程拟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耕地公顷),符
3、合定额指标规定,但仍有节约集约用地潜力。在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占用耕地,必须补充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按照要求足额落实耕地开垦资金,切实做到占补平衡。 四、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安置的前期工作,确保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工程批准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六、本用地预审意见有效期为两年,至二一二年月日。二一年月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