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法贯彻执行情况的视察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贯彻执行情况的视察报告 2004年3月31日在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 XX县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陈江山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为了更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标准我市市场秩序,改善我市经济开展软环境,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在王振东副主任的带着下,于3月29日,对工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为了全面了解情况,在视察前,财工委还组织了来自外贸公司、文化局、粮食局、商贸总公司等12个单位的15位同志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他们的汇报、建议和意见。现将有
2、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执行消法工作的根本情况 自1994年1月1日消法实施以来,我市给予了相当的重视,踏踏实实的开展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广阔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有所增强 从1995年以来,每年都举行了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大型宣传活动,参与人数多达万人,采用发表讲话、设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挂图展示和举行文艺演出等多种方式对消法进行宣传;每年都发放了2万份以上的宣传材料;每年也都通过新闻媒体普及消法知识。到目前为止,消法已成为社会上知晓率较高的几个法律之一。 第二、建立了消费者申诉举报效劳网络,形成了覆盖城乡的维护
3、消费者权益效劳体系 1993年10月27日,我市成立了消费者协会。随后,在设有工商所的乡镇设立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站,挂靠工商所办公。1998年,开通了与全国工商系统一致的号码为“12315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1999年,把XX县区消协规格机构为科员级。2003年,成立了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今年初,还新增了369个投诉效劳点,实现了消费维权下乡村、进市尝入社区。 第三,加大执法力度,努力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已经形成了五个相互联系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一个中心,分级执法的联动执法机制;二是内部统一受理、分类处理的办案机制;三是部门协作执法机制;
4、四是企业自律机制;五是社会监督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对消法的执行力度起到了加强作用。 二、在贯彻执行消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宣传力度不大,方法不活。从时间上讲,年年315的宣传,不可能实现消费者随时315的需求。消费者最想了解消法的时间,不是休闲时间,而是他们在进行消费的时间。从地点上讲,广尝大街上消费者不需要消法,集中宣传实际效果不好,不能作为宣传的主体。从对象上讲,消法面向的是消费者,虽然每个同志可以说都曾经或者可能或者即将是消费者,但当不购物的时候,他们不是消费者,对他们的宣传不可能会起到很好的效果。从宣传的内容上,面向不同的客体,搞一刀切,没有侧重点,不利于强化消法的宣传效果。 第
5、二,执行主体消协,无法保障消法的贯彻执行。首先是权力问题,消协的协会性质决定了它不可能采用强制手段,往往会造成执行中打折扣,客观上削弱了消法的威慑力和震慑力。其次是人力问题,几个人的消协不可能应付几十万人的消费市场,消费者发生问题投诉难,造成了消法应当发挥作用的时候,发挥不了作用。再次是消息获取问题。消协也不可能及时的掌握市场情况,从而出现了民不告,官不究的现象。 第三,执行不力。首先是追究对象不全。存在着只查销售者,不查生产者的现象,追究责任没有深挖到根源,不能从长远和实际效果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是配套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推委扯皮现象存在,对于一些疑难问题,几个部门相互推委,削弱了消费
6、者对消法的信任程度。再次,咨询不到位。对于一些高科技,贵重产品,消费者咨询无门。 三、对宣传贯彻消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大宣传力度。从时间上讲,要在群众需要消法的时间宣传。做到消费者什么时候需要消法,他们就能听到有关消法的声音。从地点上讲,要把消法的宣传到柜台上,那里在销售产品,就在那里宣传消法。从对象上讲,要找那些成为或马上要成为消费者的群众宣传。从侧重点上讲,要机动灵活。如:在商场外面就宣传消法 的内容;在柜台前,就宣传投诉和咨询的方法;对销售者就宣传经营者的义务等。从扩大影响上讲,对于典型的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宣传,用活生生的案例来教育群众。 第二,要把自身作为主体,加强部门间协作。消法的贯彻执行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完成的,工商局要当好神经中枢,把相关部门作为末梢神经。在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涉及制假的要追到根源,触及法律的就委托法院公正判决,遇到阻力的就联系公安,进行宣传时就拉上宣传部门,促使大家共同维护消法。 第三,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大执行力度。要使部门的各个科室明白消法的重大意义,把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杜绝推委扯皮现象。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