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丧假问题的调研报告 一、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
2、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 XX省劳动厅关于企业职工请婚丧假规定的复函(川劳险199395号):“ 二、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职工在批准的婚丧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奖金(奖励工资)是否发给,由单位自定,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参照上述规
3、定执行。 二、结论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带薪休丧假的权利,适用范围为直系亲属(包括岳父、母或公、婆)死亡,丧假时长为五天,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情况由公司自定,车船费用职工自理。因此,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员工带薪休丧假。 第二篇:宗教问题的调研报告宗教问题调研报告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而宗教的定义众说纷纭,宗教问题更是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而宗教问题一直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如果我国宗教问题处理不妥当,就会直接影响到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和边防的稳固。因此,正确地认识我国当前的宗教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三十年
4、来,中国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各个领域的改革进程并不平衡。在宗教工作领域中,由于种种原因,改革的进程相对滞后,许多旧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随着社会的转型与全球化的开展,又出现了不少新问题。就全国而言,宗教信仰者的人数越来越多、宗教的影响越来越大,政府在宗教管理方面的投入与产出比例严重失调,宗教方面的各种问题日益凸显,却是不争的事实。宗教内外不同层次、不同性质、错综复杂的矛盾与问题经过长期累积,已经演变成了党和国家必须面对、无法回避的挑战。尽管近年来国家一再加大对宗教管理的投入,但现有宗教管理体制低效、僵化、无力应对宗教方面问题的被动状况,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变。在少数地区,宗教因素往往又与民族
5、问题和政治、社会、经济、文化问题交织在一起,使本来就比较复杂的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例如202223年的拉萨“314事件、202223年的乌鲁木齐“75事件,尽管主要不是宗教问题,但宗教作为一个因素,在这些事件中无疑起着巨大作用。宗教,作为我国现阶段社会中有着广泛群众根底的一种客观存在,在可预见的未来,其作用只会日趋重要,因此,为了国家的平安、民族的团结和社 会的稳定,我们非常需要把宗教作为转型时期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从战略上予以考虑,拿出一套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根本解决方法。处理任何问题,首先要搞清楚问题的性质。宗教在我国社会中究竟应该处于何种地位、宗教问题在我国属于何种问题,这是研究宗教与宗
6、教问题必须答复的首要问题。这个问题的实质其实是如何看待宗教及其功能、作用的问题。中国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宗教和宗教组织在中国社会的地位、作用与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有着密切的关系。长期以来,许多人对如何科学、全面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如何看待宗教,看待现阶段宗教在中国社会中的功能与作用,并不完全清楚,甚至完全不清楚。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传统解释,宗教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消极因素,宗教在社会中的作用不是中性的,当然更不可能是积极的。宗教之所以至今在我国仍然被认为是一个高度“敏感的、具有浓厚政治色彩的问题,许多人一提宗教就紧张、就害怕、就联想到“敌情,原因就在于人们对宗教的根本看法
7、还囿于传统意识形态的影响,在认识上、观念上没有走出把宗教定性为社会消极因素的误区。 在实践上,现有宗教管理体制是否能很好地适应今天宗教方面面临的复杂形势,处理好党和政府与宗教信仰者之间的关系,有效地解决宗教方面的问题。从现实结果看,现有政教关系的模式与宗教管理体制根本上不能适应今天社会开展的需要,其实际效果与有效性令人失望。究其原因,就在于过于强烈的政治功利。 我国少数民族宗教的特点,首先是宗教形态复杂多样,同时并存。从低级的原始宗教到我国外乡自生的源于汉族的道教,直至体系完备的世界性宗教,长期以来同时并存于我国少数民族之中。其次是信教人口比例大,信仰程度比较深。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开展中,由
8、于所处的自然环境较为恶劣以及经济社会开展落后,因而绝大多数群众都信仰宗教,而且十分虔诚。这在信仰藏传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和伊斯兰教的相关民族中尤为突出。第三,原始宗教在一些少数民族中至今还得到较多的保存。我国55个少数民族,约有30个民族仍不同程度地保存着原始宗教的痕迹。我国西部和北部一些少数民族的萨满教信仰活动至今残存。中西南部一些少数民族中残存的原始宗教更为多样。动植物崇拜、天体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态,至今在少数民族中还有着较大的影响。第四,一些民族宗教信仰的民族化特征比较鲜明。最典型的一是藏传佛教对于藏族,二是伊斯兰教对于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等。第五,一些民族的宗教与政
9、治关系十分密切。藏传佛教在其开展过程中,在西藏得到统治阶级的大力支持,特别是进入封建农奴制社会以后,与政治结合更为密切,并形成典型的政教合一制度。第六,宗教信仰深刻影响到民族的文化、心理和风俗习惯。对同一个民族来说,共同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感情强化了民族的认同感。宗教对信仰该宗教民族的语言、艺术、建筑、医学等方面无不产生深刻影响,民族的许多风俗习惯也都具有了浓烈的宗教色彩。 妥善处理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是尊重少数民族的表达。目前,我 国少数民族人口已经超过1亿人,各民族信仰宗教的群众也有1亿多人。虽然这两个“1亿人占我国总人口的比例并不高,但是绝对数很大。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开展中,其宗教信仰和宗教
10、文化构成了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局部,宗教成为凝聚民族认同、处理民族关系的重要力量,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与许多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密切交织,构成了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一局部。因此,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文化,满足广阔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合理的宗教生活需要,尊重他们具有宗教色彩的风俗习惯,就是尊重少数民族本身,就是在宗教方面以平等的原那么正确处理了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 少数民族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密切交织,具有特殊的政治敏感性,必须高度重视。特别是至今绝大多数群众都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如信仰藏传佛教、南传上座部佛教和伊斯兰教的20多个少数民族,他们信仰虔诚,生活
11、方式和风俗习惯受宗教影响更深,由此产生的宗教感情和民族感情难解难分。某些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历史上在对抗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斗争中,宗教信仰作为精神纽带,起到的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民族生存开展根基的作用巨大,因而在其整个民族中具有某种特殊性。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的成员,如果对这些民族宗教信仰的特殊性稍有疏忽和伤害,往往会引起该民族的强烈反响,处理不好就会严重损害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同时,有的宗教还与政治问题关系密切。例如达赖集团利用藏传佛教从事的煽动西藏独立、破坏国家统一的反动政治活动;新疆的伊斯兰教极端势力与 民族分裂势力从事的鼓吹新疆独立,破坏民族团结、国家统 一、社会稳定的反动政治
12、活动。这种宗教与政治问题密切交织的情况,使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更呈现出复杂的局面。 处理好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直接关系到边防的稳固和国家的统 一。我国2.1万多公里的陆地边境线,有约1.9万多公里在少数民族地区。沿边境线分布着我国9个省、自治区的135个县、旗、市、XX县区(其中民族自治地区12023个),居住着2200多万各族人民,少数民族人口约占一半。同时,我国55个少数民族,有30多个民族是跨境而居的民族。这些民族与境外的相同民族,不仅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乃至亲友关系,而且不少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例如云南一些少数民族信仰的南传上座部佛教、基督教、天主教,西北特别是新疆的一些少数民
13、族信仰的伊斯兰教,国际性特点突出,受境外宗教影响大。自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东欧剧变、苏联解体以后,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股新的民族运动浪潮,世界范围的民族宗教问题有所激化,这种状况至今仍时起时伏,对我国也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的新形势下,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也成为境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和我国进行反渗透剧烈斗争的前沿阵地。因此,为了边防的稳固和国家的统一,对少数民族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问题不可掉以轻心。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宗教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历程是一个曲折开展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 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中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
14、过程中,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这条道路也必然影响到对新中国宗教问题的认识和处理,少数民族的宗教问题也不例外。从1957年到1976年期间,特别是“文革十年,党和国家对于少数民族宗教问题所犯的错误集中表现为无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和复杂性,企图在比较短的时间,利用行政手段尽可能削弱宗教甚至消灭宗教对少数民族群众的影响,这违背了少数民族宗教开展的客观规律,给少数民族宗教工作带来了严重损害。1982年,党中央在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政策(19号文件)中,强调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宗教问题的重要性:“全党同志应当深刻认识,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宗教同民族的关
15、系上,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有不同的情况。因此,我们一定要善于具体地分析各个民族和各种宗教的不同情况,善于体察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的区别和联系,并且正确地加以处理。一定要警惕和反对任何利用宗教狂热来分裂人民、破坏各民族之间团结的言论和行动。其后,党中央屡次强调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甚至酿成冲突。特别是对宗教与西藏、新疆经济社会开展与稳定的关系问题,党中央更是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在新的时期,对这一曲折开展历程进行系统总结,意义重大。 第三篇:对农民增收问题的调研调研报告农民增收问题的调研报告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农民增收又是核心的核心。现阶段农民是否能够增收,增收的速度和质量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更关系到大多数农民的情绪,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威信和执政党地位问题。 一、根本情况 镇是XX县的大镇之一,地处XX县最东面,距XX县区城40公里。历史底蕴深厚,唐王征东传说和蟹桥传说就源于我镇,古三岔关更是兵家必争之地,清末举人李龙石名震关东。我镇交通便利,地理位臵优越,沟海铁路横贯东西,盘海公路和建设中的兴于快速干道延长线为全镇开展注入新的活力,全镇辖11个行政村,632023户,212023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551人,总面积71.6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