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调解职能作用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支持下,我区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调解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地预防化解了大量的民间矛盾纠纷,为维护我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开展做出了积极奉献。 一、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化解矛盾纠纷为己任,以稳固根底、拓展领域、创新机制、建立联动、强化效果为总体工
2、作思路,注重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不断开创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局面。 (一)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职能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社会结构的变动以及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民间纠纷在性质、规模、形式等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调解纠纷的范围也从以往的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扩展到公民与法人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拆迁安置、施工扰民、环境污染、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及医药费等方面纠纷增多,呈现出成因复杂、主体多元、规模扩大和调解难度大、易激化等特点,给社会稳定增加了新的不安定因素。面对新形势和新问题,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发挥平等协商,化解矛盾,本钱
3、低,效率高的优势,预防和调解了大量社会难点、热点纠纷。近三年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239件,调解成功5154件,调解成功率到达98%以上;通过对这些纠纷的有效化解,消除了大量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促进了我县的和谐稳定。 (二)人民调解组织形式不断x富,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我县大力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已经形成镇、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还在企业内部成立了行业性的人民调解组织,根本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重大纠纷不出县。 (三)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得到标准,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加强。针对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特点,由县司法局组织建立健全了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纠纷登记、学习
4、例会、统计台帐、文档管理、跟踪回访、考核评比等工作制度,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的标准运转。目前我县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已经到达“六有、“四标准的标准,为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根底。人民调解工作以其便捷、经济、高效的优势深入人心,已经成为广阔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选择。 (四)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更好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效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民间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对矛盾纠纷坚持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努力将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强化了人民调解的预防功能;二是建立
5、协调联开工作机制。各镇的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联动调解协作机制。需要有关单位共同参与调解的,邀请有关部门参加调解,强化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建立完善纠纷信息传递与反响机制。全县各级调解组织不断完善情况通报制度,对于比较突出的、多发性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为领导掌握社情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四是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县司法局主动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公安局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实现了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的有机衔接,为群众化解纷争,为政府排忧解难。 (五)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以维护社会稳
6、定、效劳群众为己任,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及时准确地把影响稳定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倾向、苗头性问题排查出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及时疏导,有效地防止了矛盾激化,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优秀人民调解员。 二、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既面临着难得的开展机遇,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任重而道远。目前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 (一)人民调解工作缺少专职力量,职责任务重叠现象严重。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之一,县司法局肩负着我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部署、政策调研、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工作职能,镇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但目前司法所人员
7、偏少,不利于工作开展。同时,专职调解工作人员的缺乏,给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推动也带来一定难度。 (二)我县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业务指导需要进一步加强。随着近年来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化,公民与法人之间的矛盾和涉法涉诉纠纷普遍增多,过去传统的调解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调解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才能胜任人民调解工作。目前我县人民调解队伍中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很少,人员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调解组织网络开展还不均衡,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镇人民调解组织已建立完善,但一些调解组织的网路还存在漏洞,大局部企事业单位的调解
8、组织流于形式。 三、对策与今后打算 针对我县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使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一)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效劳和谐社会建设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构建我县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委牵头协调、司法行政机关配合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配合联动,全社会齐抓共管,以人民调解为根底,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合理配置调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以和谐的方式平息纷争,化解干戈,促进我区的和谐稳定。 (二)优化队伍结构。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人民
9、调解队伍,探索通过公益性岗位的形式招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的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协管员,缓解司法所长的工作压力,确保各镇人民调解工作有专人负责落实。 (三)强化业务培训。强化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是提高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采取岗位培训、示范培训、观摩交流、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同时注重吸纳法律工作者及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志愿者参加调解行列,不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法律素质、政策水平和调解技巧。 (四)拓宽调解领域。继续抓好基层调解组织网络的延伸覆盖,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两个延伸,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着手在社团组织、集贸市场、工程工地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层次、宽领域、标准化的新时期调解组织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扩大人民调解网络的覆盖面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