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代表任期制探索报告 为扩大党内民主、落实党代表的主体地位,根据县委组织部、基层办关于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的安排,通过制定方案、宣传发动、建章立制、开展活动等工作环节,初步探索出党代表任期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 一、抓宣教,奠定工作根底。为全面推行党代表任期制,通过召开党员会议、刷写标语等方式,让广阔党员群众了解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意义和党代表的权利与职责,引导广阔党员和党代表积极参与党代表任期制试点工作,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奠定良好的思想根底。同时,制订党代表教育培训方案,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辅导、视察调研等方式,对党代表进行党内民主理论、民主制度、民主集中制、代表权利与职责、
2、代表如何进行视察调研、询问和质询以及如何提出提案等履行代表职责的培训,全面提高党代表素质。为了树立党代表在党员群众中的形象,对1名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党代表按照相关程序,终止了代表资格,从而保证了党代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抓调研,健全各项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基层党员和党代表意见的根底上,采取“三上三下的方法,建立了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党代表“三联工作制度、党代表评议监督制度、党代表列席会议制度、党委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党代表提案办理制度和党代会年会等制度,明确了党代表的任期,落实了代表的主体地位,使代表在任期内享有代表资格
3、,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党章和条例,明确了代表的八项权利与职责,为代表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提供了依据;明确了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和根本内容;对尊重代表权利、保障代表履行职责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立了党代表提案和提议、意见和建议,视察和调研及反映基层党员群众诉求、发挥党内监督作用等方面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代表询问、质询的范围、内容、方式和受理的程序以及党代表资格终止的条件程序等,为在全县推行党代表任期制探索出了途径。 三、抓标准,建立专门机构。为了确保党代表在党代会闭会期间参与监督、议事和决策等作用的发挥,通过党代表表决,在本届党代表大会设立了四个专门
4、委员会:一是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要负责党代表选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代表任期内的资格是否有效,按有关程序提请党代表大会对不适宜担任党代会代表的资格进行终止或停止;二是设立代表提案审查委员会,党代表大会闭会后即转为提案委员会,主要负责对代表提议、提案进行审核,确定承办单位并进行交办和督办;三是设立代表督查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党代表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代表大会精神及决议、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设立决策协商评估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党代表大会及党委重大决策进行党内外议政与评估,受镇党委委托就有关决策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组
5、织代表开展专访、调研及视察活动,广泛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向党委提出建议。同时,设立了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及督导组,与党办合署办公,主要负责与党代表联络,处理党代表任期内各项工作,并在党代表大会作出决议或由党委会决策之后,由督导组会同党代表认真检查决议的贯彻实施情况,及时组织党代表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复议,并利用党务公开栏对党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内容和落实情况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党代表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四、抓载体,搭建履职平台。为搭建党代表沟通联系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桥梁,根据党代表所在单位、属地、行业和工作情况,每个党代表分别联系23党组织、34名普通党员和45名非党干部职工、效劳对象、
6、农民群众,并实行双向约谈制度,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委反映。目前,已征求到党员群众提出的157条意见和建议。同时,定期开展党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今年以来,分批组织党代表围绕党代表任期制开展调研视察活动8次,一方面深入现场进行视察调研,同时召开视察调研汇报会,听取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汇报,现场提出询问,现场予以答复,并对党组织各项工作当场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使党代表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诉求,给每位党代表印制了党代表民情日记,要求党代表在开展视察、调研、走访党员群众时,坚持记民情日记,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反响给相关党组织和党委。 五、抓保障,确保
7、履行职责。党委成员每人联系35名党代表,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并在检查工作和调查研究中注意听取党代表的意见;有方案地组织党代表进行培训,定期组织党代表开展活动,增强党代表的代表意识和履职能力。为给党代表开展活动提供经费保障,党委按每个代表每年200元的标准筹集了经费,确保党代表正常开展活动;为了落实代表的主体地位,设立了四个专委会和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受理党代表的提案、提议、询问和质询,把党代表的主体地位真正落到实处。为了保证党代表的知情权,党委定期向党代表通报党委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党建、经济、社会开展情况,并对党委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在召开年会或党委会议前,就有关事项提前征求党代表的意见,并根据工作需要,分期分批邀请党代表列席党委会议和党委扩大会议,从而为党代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