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公共法律效劳落实状况报告 为深化公共法律效劳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标准化,立足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细化公开内容、标准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实现公开法律效劳领域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政务效劳全过程公开,现将有关状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状况 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依省厅文件通知没有转变。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没有变动。 (一)法治宣扬教育 序号:法律学问普及效劳 1.法律法规资讯:公开渠道和载体有7个选项 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催促县普法责任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单位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本部门法律法规。 县守法普法协调小
2、组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国家公布和新修改的法律法规。 2.普法动态资讯:公开渠道和载体有4个选项 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催促县普法责任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单位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准时公开本单位普法活动信息。 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全县的普法活动信息。 序号2:推广法治文化效劳 1.法治文化作品、产品:公开渠道和载体有4个选项 与县播送电视台联合制作法治栏目法治在线,报道重大法治新闻大事、呈现法治建设成就。与县盲人曲艺队联合制作快板、情景剧等法治文艺作品到县、乡进行法治文艺演出,同县融媒体中心联合摄制的
3、普法短剧在电视台、“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展播。 序号3:对在法治宣扬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嘉奖 1.评比表彰通知、确定、名单:公开渠道和载体有4个选项 通过发文、会议进行表彰,随后在电视台、“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活动报道。 (二)法律救济 序号6:法律救济效劳 1.法律救济效劳:公开渠道和载体有1个选项 法律救济中心今年以来下达赐予法律救济确定书81份,其中刑事45份、民事36份、行政0份;未下达不予法律救济确定书;下达指派通知书81份。 (三)基层法律效劳 序号11: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执业核准许可已公布。 序号12:对基层法律效劳所、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
4、公开渠道和载体有2个选项 行政惩罚确定书精准推送受惩罚人本人和法律效劳所,在互联网+监管网站公示。 序号13:对基层法律效劳所、基层法律效劳工作者进行表彰嘉奖:公开渠道和载体有1个选项 在县政务效劳中心进行公示。 (四)法律查询效劳 序号15: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效劳:公开渠道和载体有2个选项 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催促县普法责任单位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单位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开本部门法律法规。 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和“司法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国家公布和新修改的法律法规。 序号16:法律效劳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效劳:公开渠道和载体有2个选项 法律效劳机构、
5、人员信息在县政务效劳中心、法律效劳网进行公示。 (五)法律询问效劳 序号17:公共法律效劳效劳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询问效劳:公开渠道和载体有4个选项 目前,公共法律效劳效劳平台、网络平台已公开,为群众供应法律询问。 (六)公共法律效劳平台 序号18:公共法律效劳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有3个选项 公共法律效劳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已在政府效劳中心、便民效劳站等渠道公开。 二、下一步要待落实的事项 序号1:普法讲师团信息 序号2: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 序号4:因临时无人受到此项惩罚,下一步待落实 序号7:法律救济办案人员办案补贴临时未发放 序号8:目前未消逝不予救济确定的状况 序号9:目前无突出奉献的组织或个人。 序号10:律师事务所未消逝拒绝指派、担忧排律师办理救济案件等状况。 序号14:目前无突出奉献的调委会或调解员。 序号16:人民调解员正在建立的个人账号,但根本信息未对外公布。 序号17:公共法律效劳热线平台不完善 三、不涉及事项,共项 序号5:县级公证处无考核审查权。 序号16: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没有司法鉴定、仲裁机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