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报告 根据湘农计2022233号“XX省农业委员会关于抓紧开展农业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州牧发202223122号文件要求。我局汇同农业局一道共同研究,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认真布置了202223年度我县农业专项资金使用和执行情况的自查。经过自查,我县202223年度得到的农业专项资金共4个,总金额20234万元,工程均已实施完毕,发挥了应有的效益,没有出现违纪现象。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业专项资金自查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财务股长以及相关工程具体实施股室负责人组成。
2、二、自查工作步骤及方法。 (一)、步骤。先由工程实施股站对工程资金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再由财务股对自查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收入、使用情况逐一对照,是否专款专用,工作内容是否完成,无问题后通过,有问题及时整改。 (二)、检查的范围。我县202223年财政专项资金经检查共计20230万元,其中:灾后农业恢复重建资金共41万元;基层动物防疫补助金费24万元;能繁母猪补贴资金30万元;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经费5万元。所有这些工程都于202223年全部实施完毕,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三)、财政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1、总体情况: (1)执行和效益情况。经过自查,我县财政专项资金都及时拨付到工程实施
3、单位和受益农户,并按上级批复资金用途、内容使用,工程实施质量和标准严格按要求执行。资金受益面达20个乡镇,20230个村,7895户。 (2)工程公示情况。工程资金到位后,我县都及时研究制定好方案,并在工程实施地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发放。补贴资金都以“一册通的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工程都按时启动,按时完成工作内容。 (3)资金管理情况。经自查我县202223年度所有资金都没有出现违纪现象。工程资金都做到了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由县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账务。工程实施到达了预期目的,受益农户畜牧业生产积极性得到较大的提高。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开展。 2、各工程具体执行情况。 (1)灾后农业恢复重建资金共
4、41万元;其中。第一批5万元,第二批36万元。 第一批救灾资金5万元主要安排根底设施恢复8个养殖场2万元;畜禽扑栏21个单位和养殖场3万元。资金都按时拨付到养殖户手中,并投入灾后生产恢复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 第二批救灾资金36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一)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20万元,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2个场补助2023万元,主要用于年养殖并出栏商品肉猪达200头以上或仔猪2022头以上;安排鸡规模养殖场2个2023万元,年养殖4万羽以上的养殖场。 (二)灾后恢复生产资金5万元,主要用于原规模养殖户灾后恢复生产补助。(包括养猪、牛、羊、禽、兔等) (三)面上灾害损失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各乡镇
5、统计在案的零散养殖户损失的灾后生产恢复补助。 (四)疫病防控及环境消毒3万元,主要用于灾害可能造成的动物疫病流行的防控及消毒等药物补助。 (五)品种改良2万元,为加快灾后畜禽补栏和提高生产能力,推广优良品种,开展猪牛等杂交改良工作开支。如购置牛冻精、购置种公(母)猪等补助。 (六)灾后恢复生产技术培训费1万元。主要用于灾后恢复生产工程集中开展的新技术的培训和资料费等。 (2)基层动物防疫补助金费24万元;我县共有基层动物防疫员20230人,为提高其工作积极性,稳定防疫员队伍,为我县畜牧业做出更大的奉献,资金到位后,我县及时制定方案,重点安排工资补助26.4万元,人均220元;余下1.64万元,列入村级防疫员退休、养老、死亡一次性补助基金,以表示党的关心。 (3)能繁母猪补贴资金30万元;202223年我县收到中央能繁母猪补贴30万元,经公示后,都以“一册通的形式,发放到7681户能繁母猪养殖户的手中。 (4)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经费5万元。202223年12月我县收入到重大动物疫病扑杀处置经费5万元,于202223年1月在处理全理镇禽流感疫情时已全部使用完,并超过3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202223年能繁母猪补贴缺口较大,希望上级尽力协调解决。 (2)动物防疫员补贴仍然很低,望省州多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