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建立乡镇环保设施运行保障机制的调研报告 2022年以来,我县抢抓三峡工程建设机遇,在局部乡镇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一批乡镇环保设施,自建成投入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了工程效益,为改善乡镇集镇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乡镇集镇开展,乡镇环保设施运行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加之国家五年补贴政策到期,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将面临无法运行的困境,建立乡镇环保设施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已刻不容缓。为此,县政府研究室牵头,组织环保、财政、住建、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沙镇溪镇、郭家坝镇、两河口镇、九畹溪镇、梅家河乡等乡镇开展了乡镇环保设施运行情况专题调研。 一、根本情况 (一)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
2、建设情况。全县建成投入运行的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共11座,其中污水处理厂5座,即屈原镇、归州镇、水田坝乡、郭家坝镇、沙镇溪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能力1.01万吨/日,单厂处理规模为202300-3000吨/日;垃圾填埋场6座,即屈原镇、归州镇、水田坝乡、泄滩乡、郭家坝镇、沙镇溪镇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总规模为77.5吨/日,单厂处理规模7.3-20吨/日。建成待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各1座,分别为杨林桥镇污水处理厂和九畹溪镇垃圾填埋场。纳入规划、拟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有7座,其中污水处理厂5座,即九畹溪镇、两河口镇、梅家河乡、磨坪乡和泄滩乡污水处理厂;垃圾
3、填埋场2座,即两河口镇垃圾填埋场和杨林桥镇垃圾填埋场。 (二)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机制情况。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由县环保局统一申报,乡镇政府成立业主单位负责建设,建成之后由各乡镇负责运行管理,具体由各乡镇建设环保效劳中心代管。为加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202223年xx县集镇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xx县集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暂行方法(秭水治组(202223)1号),规定污水处理厂运行实行“收费运行、财政补贴、乡镇负责、部门监管、独立经营、达标排放的体制,各乡镇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并完善了运行管理机制。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暂未建立起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主要靠中央财政补贴。各
4、乡镇结合实际建立了垃圾清扫运输处理制度,或委托环卫效劳公司负责、或总承包给个人、或自行聘请环卫工人负责,集镇一定范围内垃圾得到定期清扫、转运。建有垃圾填埋场的乡镇将垃圾转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没有建垃圾填埋场的乡镇那么直接将垃圾倾倒在集镇周边临时垃圾场,或河边,或树林,或农田。 (三)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运行费用及经费来源情况。乡镇污水处理厂规模较小,运行本钱偏高。运行本钱主要由电费、药剂费、设备维修维护费、人员工资和其他费用构成,年平均处理本钱24万元,其中电费占了总运行本钱的40%左右。经费主要来源为中央财政补贴,国家对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厂实行运行补贴,补贴期限5年,具体标准为:
5、2023年补助标准为0.8元/吨,202223年补助标准为0.6元/吨,202223年补助标准为0.4元/吨,202223年补助标准为0.3元/吨,202223年补助标准为0.2元/吨。各乡镇垃圾处理费用悬殊较大,最高的为归州镇、郭家坝镇,到达20万元/年,最低的为九畹溪镇2.6万元/年。经费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垃圾处理收费,收费对象主要为镇直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收费标准不等。二是租赁挖掘机等垃圾填埋设备收入。三是缺乏局部由乡镇政府负责筹集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一)运行体制机制不够科学。一是行业管理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目前,乡镇污水处理厂的经费、达标排放、设备维护等日常管理均由县环保局负责。
6、按照xx县集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暂行方法规定,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确定污水处理厂运行主体,组织征收污水处理费,监督管理污水处理运行资金。但乡镇政府缺乏解决运行经费的能力和手段,只能依赖县级财政解决,造成乡镇政府不愿承担主体责任,缺乏积极主动性。二是运行资金拨付与污水处理厂运行效果双挂钩政策执行不到位,资金拨付更多地考虑了实际本钱,但对排放达标情况、实际处理量等考虑较少。三是市场机制没有建立起来。责权利不明确,仍然是“吃大锅饭,向内挖潜节能降耗的自主性不够。四是各厂(场)独立运行管理,致使单位处理本钱较高。 (二)运行经费缺乏来源。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主要靠国家补
7、贴,乡镇污水处理费没有征收,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经费均没有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目前三峡库区污水处理国家补贴期限已到,乡镇环保设施运行缺乏经费来源。 (三)运行本钱较高。一座乡镇污水处理厂每年运行本钱近30万元,垃圾填埋场一年20万元。归州镇污水处理厂近5年内运行费用为130.64万元,郭家坝镇为12023.72万元,屈原镇为78.65万元。造本钱钱较高的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电价本钱高。目前乡镇污水处理厂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电价,35-12023千伏以下电价为0.93元/度,归州镇污水处理厂近5年电费开支为53.95万元,占运行费用的41.30%;郭家坝镇电费开支为39.15万元,占
8、运行费用的36.34%;屈原镇电费开支为36.53万元,占总费用的46.44%。二是要承担一定的税费。收取垃圾处理费需按8%的比例纳税,收取污水处理费需按0.5元/份交纳工本费,假设按平均每户每月2023吨水收取污水处理费6元计算,工本费占8%以上。实际乡镇集镇有很大局部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在5吨以下,工本费占到20%左右。 (四)处理费用收取难度大。一是集镇居民中移民搬迁户、低保户、生活困难户、个体工商户的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收取难。二是局部使用自备水源的居民户征收污水处理费比较难。三是局部乡镇自来水厂产权已经转让给私人或者长期委托私人经营,要想将污水处理费与水费捆绑收取,难度很大。 (五)
9、设备维护不够。环保设施经过多年运行,设备老化,过度腐蚀,维护费用高,加之经费缺乏,设备没有进行及时维修,只得“带病运行,处理效果减弱。有些备用设备已被用于运行,局部污水处理厂的设备损坏,无法正常运行。 (六)运行管理队伍弱。一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需2023人,目前全县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专职工作人员仅14人,平均每个厂不到3人,远远不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各乡镇垃圾填埋场没有专职管理人员,全部由乡镇建设环保效劳中心代管。全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没有从事该专业的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现有人员月工资在202300元左右,工资待遇偏低,人员正在逐步流失。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管理机制。一是
10、进一步明确职责。修改完善xx县集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暂行方法(秭水治组(202223)1号)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理顺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运行管理体制的通知(秭政办发(202223)128号),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管理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其运行主体,监管日常运行,组织征收处理费,管理使用运行资金。县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程序,负责及时拨付运营补贴资金,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管。县国资部门负责进行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县物价部门负责处理收费的价格监管。县环保部门负责环境监管,催促运营主体标准运行,达标排放。县住建部门负责行业管理,为
11、乡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标准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在明确各部门职责的根底上,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严格执行,提高管理成效。二是严格考核管理。将运行经费的拨付与污水、垃圾处理量和处理效果结合起来,提高运行机构的管理水平。将乡镇、县直部门对乡镇污水、垃圾处理监管履责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履责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二)建立经费筹措机制。采取收费、县级财政补贴、争取上级专项补贴资金相结合的方式,多方筹措经费,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一是建立有效的收费机制。将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收取。收费标准为污水处理费0.6元/吨、居民环卫费每户每月5元、个体工商户每户每月20-30元,机关事业单位按
12、人员收取。局部转让产权或经营权的自来水厂,要想方法收回,为污水处理费收取提供根底和保障。二是将乡镇环保根底设施运行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补贴。污水处理厂实行定额补贴和处理量补贴相结合的方法,由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共同制定补贴标准。三是财政、环保、住建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补贴资金。 (三)降低环保运行本钱。针对运行本钱高的问题,探索在电价、税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一是突出公益性质,调整电价标准。污水处理属于公益性事业,提请有关部门调整我县乡镇污水处理的电价,有效降低污水处理厂运行本钱。二是考虑税收减免,使用不需工本费的标准票据。同时,在技术层面上寻求突破,引入高效节能的污水处理工艺,从根本上降低运行本钱。 (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一是配强乡镇环保工作队伍。配齐乡镇建设环保效劳中心工作人员,选聘环保方面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到环保队伍中来。二是加强环保队伍管理。环保局加强对环保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强化考核鼓励机制,积极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将工作业绩与干部考核挂钩,探索推行根底工资+绩效工资的工资制度,合理提高工作待遇,增强工作积极性。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