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迁审计报告范本范文 xxxx工程的征收、补偿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xx年审计工作方案及审计通知书的要求,xxx审计局(以下简称“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对xxxxxx工程(以下简称“xx工程)的征收、补偿专项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本次审计是在xxxx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办)xxxxxxxx分别提供了审计所需的财务资料、合同资料和有关文件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依据国家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进行审计并发表意见。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对
2、征迁房屋建筑物的评估资料、土地测量资料等进行了检查。由于我们审计时征迁原现场已不存在,无法进行现场勘察,因此我们对xxxx评估提供的xxxxx及其他评估资料,对xxxx提供的土地测量资料,进行了评估表、土地测量资料所记录信息与被拆迁人的姓名和户籍信息、拆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房屋测量底册及征迁协议书的一致性检查;对房屋建筑物、土地补偿的合理性、补偿标准的一致性进行了检查。xxxx评估对其提供的评估资料真实性、对其出具的评估结果准确性、公允性负责。xxxxxx对其提供的土地测量资料的真实性,对其进行的土地测量结果的真实性、公允性负责。 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被审
3、计单位根本情况 xx工程于x年x月取得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XX县区)注:工程情况介绍本次审计期间自该工程x年x月至x年x月x日截止。本次审计范围xxxx,均为国家财政拨款资金。本次审计涉及征收补偿的征迁范围包括: xxxxxxxxxxxxxx 二、工程资金情况 (一)工程资金拨款情况 截止x年x月x日,高XX县区财政局核算中心提供的财务账套中涉及该工程下拨资金的账户共计x个,包括:xx银行、xx行。以上各账户分账套核算且均为流水账,未设臵明细核算,故无法区分属于该工程的拨款金额。本次审计人员结合征收办报账员提供的辅助表,通过详查会计凭证,依据后附的原始单据等附件资料,统
4、计该工程审计期间下拨资金共计元,详见下表:(单位:元) xxxxxxxxxxxxxx注:按具体情况说明 (二)工程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x年x月x日,xxxxx账面反映收到财政拨款情况如下:xxxxxxxxxxxxx 三、工程资金使用情况 第一局部:征迁款截止x年x月x日,该工程征收补偿协议金额共计xx元,已支付补偿款x元。包括: 征收补偿协议金额xx元,已付款xx元。明细如下。 xxxxxxxxxxxxxxxx第二局部、补发过渡费 xxxxxxxxxxx 四、工程工作经费审计 经查会计财务账,工作经费在xxx核算,xxxxxxxx明细情况如下: xxxxxxxxxx 五、安居富民工程资金收支情况
5、审计 xxxxxxxxxxxxx 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根本建设程序不合规 (1)未按规定办理该工程全部批复手续先行实施 截止本次审计日,征收办未完整提供该工程征收工作前期批复手续,如:xxxxxxxxxxxxxx此做法不符合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根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1999年7月29日计投资1999693号)“严格执行根本建设程序。尤其是在建设工程前期工作阶段,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执行。现行根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前方可转入下一环节。除国家特别批准外,各地
6、方、部门和企业不得简化工程建设程序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具体建设工程需要占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报告。. (三)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第二十三条“具体建设工程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工程确需使
7、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用地预审报告。 (二)建设单位持建设工程的有关批准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不拟订征收土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民政
8、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供地方案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征收土地方案时一并批准(涉及国有农用地的,供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的人民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三)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的规定。 (2)未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人民政府批准。 征收办未针对该工程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经查安宁渠镇人民政府制定安宁渠镇房屋征收安臵补偿方法和安宁渠镇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法,虽然其中的安宁渠镇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法取得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下发的关
9、于对的批复,但方案制定主体不合规,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做法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3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2.未按国家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地上附属物进行评估,以评估价值作为征收补偿依据。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此做法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3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评估确定的规定。 3.工程核算未严格按工程分账管理,导致工程和资金管理较为混乱,发生工程间挤占挪用
10、的问题。 此做法违反了财政部关于解释根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22724号)第四条“每个根本建设工程都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一建设工程,不管其建设资金来源性质,原那么上必须在同一账户核算和管理的规定。 4.征收办监督职能未到位。 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的问题,反映了征收部门监督职责落实不到位。 此做法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3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以上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
11、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处理措施的规定。 (二)支出超标准,涉及金额xx万元 1.土地补偿超标准xx万元明细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上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对被
12、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涉及金额x万元 xxxxxxxxxxxx上述做法违反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第十八条:“但凡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用途使用。;违反了xxx:“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
13、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的规定。 依据建设工程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审投发1996第20235号)第十一条“对转移、侵占和挪用的建设资金,应责令有关于单位限期收回。 (四)虚报冒领补偿资金,涉及金额x万元 xxxxxxxxxxxxxxxxxx以上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分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
14、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的规定。 (五)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不完善 1.拆迁补偿资料局部数据有涂改xxxxxxxxxx2.拆迁补偿资料局部数据不一致3.支出所依据的原始凭证不合规 4.评估公司拍摄被拆迁房屋建筑物影像资料不完整xxxxxxxxxxxxx以上做法违反中华
15、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征收办催促安宁渠镇政府及二工乡政府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六)应付拆迁款不真实xxxxxxxxxxxxx以上做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