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及民生领域资金自查自纠报告 为切实加强各项民生领域的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这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办的要求,将2023年1月-2023年9月涉及民生领域的各项资金进行逐一排查、核对,现将这次自查自纠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管理情况: 各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分工明确,钱账别离,管审别离,严格按照上级资金管理方法落实工作,确保民生领域资金平安。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1月-212023年9月涉及民生领域资金21笔,共1760.2680万元,其中17笔均按时拨付。1笔未按时拨付,2笔未拨付,1笔批复未下达。 三、整改情况 其中未按时拨付的一笔资金是于
2、2023年12月25日下达的关于下达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市财社(2023)140号)资金80.47万元,文件于2023年2月22日批复,因财政问题延时拨付,经沟通后已于2023年9月17日拨付到位。两笔未拨付的资金为2023年7月30日下达的关于下达2023年各XX县区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市财社70号)其中市级23万元.XX县区23万元,一共46万元。文件于2023年9月12日批复,以及于2023年9月19日批复的关于社保局申请老农保清退资金的请示(叠政办复2023752号)资金73万元。经查市级23万元尚未到达财政专户,由XX县区负责的23万元以及73元因目前财政困难暂时未拨付,我单位正与财政积极沟通中。一笔批复未下达的是2023年9月17日下达关于下达2023年城乡居民根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资金50.36万元。请示已打正在批复中。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