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人事办执行力建设自查报告组织人事办执行力建设自查报告 组织人事办执行力建设自查报告 按照街道加强执行力建设活动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执办 6 号)的部署和要求,我办迅速行动,科学安排,从 xx 年年 12 月底至 xx1 月底分党建、人事、非公党建三个小组进行自查。同时,从 xx2 月 5 日2 月 28 日,通过发放意见征求表、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设立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通过自查,我们认为:组织人事办职能设定与权责划分基本合理、清晰;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健全、可操作性强、执行效果较好;工作流程合法、程序合理、运行顺畅、自成闭合环路;干部
2、职工精神状态饱满、尽职尽责、履行职能效果比较满意;监督扎实有力、考核公正有效、各项培训正规系统、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较高。在自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需今后加以克服和改正。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组织人事办权责基本情况、职能设定与权责划分合理、清晰。我办由组织人事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中共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牌子。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政策、法规,搞好基层领导班子、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有关劳动用工计划管理及工作人员社会保险事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搞好各单位“三定”,管理事业单位编
3、制(含领导职数);协助搞好行政、行政事务机构及编制管理;承办街道机构编制委员会和上级编制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中共民营经济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经自查,我办工作项目共有 30 项,工作依据合法充分,工作标准较高,工作权限明确具体,权责落实情况较好。、工作制度与管理制度健全。我办主要执行和落实市、区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无论是党建、人事还是民营党建,都是以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制度为主。本办也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数量不是很多。经梳理,自年以来,我办设定和出台的规章制度共有 11 项。3、工作流程合法、程序优良、运行顺畅、自成闭合环路。以发展党员工作为例,我街道现行的发展党员
4、工作,分为五个阶段、20 道程序,不同阶段、不同程序分别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负责人(单位)。这些流程是必要的、科学的和符合实际的,它保证了党员发展工作的质量。二、组织人事办权责管理和运行情况本部门权责经过检验和实际运行,总的来看,符合行政管理学的科学设置原则,运行效果较好。1、职能设定与权责划分符合实际。根据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定”方案规定,我办的职能在街道范围是独一、清晰和明确的,什么事项该归我办办理,什么事项不归我办办理,非常明确,不存在相互争抢或相互推诱某一工作事项的情况。近年来,我办为清晰内部工作岗位,制定了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内部工作分工规定,内部又划分为组织工作、人事工作、非公党工
5、作建 3 个小组,干部、职工岗位明确,各施其责,工作任务分工井井有条。个别人员少部分工作在分清主次的情况下,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这是为提高工作效率或为防止某一同志因请假缺位而可能导致某一工作无法开展情况而考虑设立,在提倡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工作氛围的组织人事办,这种必要的交叉、重叠不会影响到整个部门工作的开展。我办与相关单位间权责划分情况:在干部人事信息上与市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发生联系;在人才工作上与人才大市场发生联系;在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上与区委组织部发生联系;在人事工作上与区人事局发生联系;在招调工工作上与区劳动局发生联系;在办理社会保险工作上与区社保局发生联系;在干部教育培训上与区委党校发生联系;在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上与区民营党工委发生联系;在发展党员工作上与街道纪工委、街道团工委、街道计生委发生联系;在工资工作上与街道财政所发生联系。本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在职能设定方面不存在交叉、重叠、空隙、越位、事权分离的情况;不存在应划出或划入的职能或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而失效的职能;责任层级比较清晰,哪些事项由本办决定,哪些由街道分管领导审定,哪些事项由街道主要领导审定,哪些事项由街道集体领导审定,哪些事项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审定等一目了然,非常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