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西法院工作报告 江西法院工作报告篇1一、坚持效劳大局,保障全省改革开展 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全省改革开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效劳全省开展战略。围绕江西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开展和昌九一体化等战略决策,出台审判指导意见,推出一系列司法效劳措施,为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针对经济社会开展新情况,加强司法应对,提出司法建议916条。建立完善与金融办、国资委、保监局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走访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司法效劳。 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审理改革领域相关案件,妥善化解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矛盾纠纷。审结涉及企业破产、股权转让
2、等案件2896件,保障国企改革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土地承包关系,标准土地流转,审结相关案件759件,推动农村改革稳步开展。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妥善化解中冶、京冶与萍钢标的额5亿余元的环保合同纠纷,审结涉资源环境案件1365件,促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江西的部署,出台贯彻实施方法,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加强法治宣传,推动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气氛。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江西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帮教未成年罪犯1172人;积极参与对非监禁犯和假释犯的社区矫正;依法惩
3、治利用网络盗窃诈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 二、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公正司法。全省法院受理案件273992件,结案257539件,同比(下同)分别上升15.77%和9.8%,其中省高院受理案件1826件,结案1813件。 坚决惩治刑事犯罪。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23925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6564人,分别上升7.37%和1.39%。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打击危害国家平安和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审结1795件3882人,依法审理刘萍、姚建海等境内外关注的敏感案件,全力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成
4、心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320件712023人。坚决打黑除恶,遏制毒品犯罪,审结涉黑涉毒案件1502件2063人。徐国华成心杀死4人、傅迎春贩卖毒品131公斤,罪行极其严重,被判处死刑。 严惩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该重判的坚决重判,审结896件1320人,对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对大要案审理的监督指导,判决生效县处级以上干部54人,周建华、许润龙、龚细水等一批腐败分子被严惩。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加大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审理了李华波全国首例境外追逃没收违法所得案,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依法惩罚危害经济秩序犯罪。
5、审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案件20232023件172023人,李卫红集资诈骗近6亿元、钟海生串通投标涉案34亿元,受到法律严惩。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药品、食品等犯罪,审结147件283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平安。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疑罪从无原那么,健全冤假错案防范机制,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宣告12人无罪。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依法审理民商案件。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民商案件162958件,标的额293亿元,分别上升12%和63.5%。 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护老实守信,维护公平竞争,审结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5
6、368件,标的额30.74亿元。针对借款纠纷激增的新态势,依法标准民间借贷行为,审结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案件41777件(上升15.29%),标的额123.2023亿元(上升84.35%)。审结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案件4512件(上升21.03%),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开展。审结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侵权等民事案件69285件,加大对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84件。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案件339件,审理了腾讯公司著作权、米其林著名商标专用权等社会关注的案件。积极适应全省加快开放型经济开展的新形势,
7、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民商案件44件。扩大对外司法合作与交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司法文书送达、协助调查取证322件。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法院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927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20239件,分别上升13.19%和23.64%。 严格合法性审查标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维持行政行为467件,确认违法36件,撤销、变更253件。在尊重和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根底上,加大对山林权属、房屋征收、社会保障等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案件协调撤诉率33.85%。充分发挥国家赔偿的救济功能,审结赔偿案件31件,决定赔偿金额129.31万元。 切实加大执行力度
8、。全省法院执结案件4820236件,标的额122.56亿元,上升16.12%。 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案件1226件,执行到位7486万元。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建立包括20家金融机构、4个行政部门的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曝光9281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其中948人自动履行1.21亿元。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有履行能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28854人,限制出境78人次,司法拘留1289人,追究刑事责任30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 深化诉讼效劳中心建设。深入推
9、进诉讼效劳中心标准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115个法院建成诉讼效劳中心。全面整合诉讼效劳功能,提升效劳质效,认真做好立案导诉、诉调对接、诉讼费缴纳、投诉监督等25项工作,实现管理型窗口向效劳型中心、分散型窗口向综合性平台转变,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效劳。 完善司法便民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行预约立案、远程立案,建立12368热线,利用互联网、 短信、微信等载体,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司法效劳。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建立诉讼绿色通道,方便诉讼。推行流动法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1202317次。畅通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93件。 积极化解社会矛
10、盾。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司法协理机制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依法对2373件调解协议确认法律效力。积极推进和标准调解、和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调解、和解纠纷案件2023202347件。及时审结有关教育、医疗、住房、消费、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纠纷2023342件,妥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落实司法人文关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5051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905.72万元,为1127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司法救助款3518.64万元。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为1268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四、坚持深化改革,完善司法体制机
11、制 按照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围绕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和职业保障等事项,加强调研,摸清底数,做好改革试点准备。积极探索与行政区划适当别离的管辖制度改革,调整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案件管辖范围,探索申请再审案件指定异地管辖,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景德镇法院试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抚州法院试点(试点后受理案件增长51.9%)。 落实各项改革部署。全面实施量刑标准化,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和非法证据排除试点。标准减刑假释程序,落实五个一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520件。深化涉诉信访改革,探索律师为主体的社会
12、第三方参与接访化解,依法处置违法闹访,引导理性维权。办理来信来访21219件(人)次;进京访案件570件,下降28.6%。 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防止违法违规干预办案制度,落实全程留痕要求,预防和减少不当干扰。完善审委会制度,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逐步减少院、庭长对裁判文书的审签,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院、庭长直接办案制度化、常态化,院、庭长办案59554件。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化案件流程管理,积极推行网上办案,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动态监督,提高办案效率。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活动,对涉诉信访案件、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案件19782件。强化案件
13、责任管理,16名法官被追究办案过错责任。 五、坚持强化素质,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进一步强化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为公正司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警增强三个自信,坚决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坚决法治信仰,坚守司法良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岗位练兵,开展庭审观摩和办案能手、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推行法官教法官、现场教学,提高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选送367人到最高人民法院培训,省高院举办各类培训班
14、23期,培训2971人次。实行法官遴选,推行上派下挂,开展内外交流,遴选法官51名,交流锻炼72人次。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法院实际,认真查找四风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制度992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红包裸官、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专项整治工作,全省法院三公经费下降6.68%。部署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加强重点岗位监督,实行明查暗访,落实问责机制,责令2023个法院对庭审行为不标准、工作纪律松散、警车管理不严等问题进行整改。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深化司法廉洁教育,通过先进典型引领、反面典型警示,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健全惩治和预防司法腐败制度体
15、系,制定干警业外行为标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等制度,省高院约谈了全省中院院长、纪检组长,巡查了3个中院。联网运行全省法院举报网站,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7件37人。 六、坚持固本强基,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进一步加强基层根底建设,筑牢人民法院科学开展根基。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统一司法裁判尺度,针对抢夺罪定罪量刑数额标准、担保物权实现、保险合同纠纷审理等实践问题下发指导性意见。加强审判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对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进行专项分析并通报,发布参考性案例19个,指导下级法院准确适用法律。强化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二审、再审改判案件2483件。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统筹解决一线办案力量缺乏的问题,为中、基层法院招录干警470人。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4.23亿元,两庭建设资金1.5亿元。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投入资金9403万元,完成了全省审判执行管理平台、案件信息数据中心和远程视频提讯、接访等信息系统建设。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召开第三次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提出人民法庭建设五化标准,明确开展目标和方向。加大法庭建设力度,新建法庭2023个,调整法庭驻址17个,便利偏远地区群众诉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深入基层一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