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L/T1085-2008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技术条件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力行业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电力行业水情自动测报系统的集成设计、产品制造和施工建设。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GBJ138一90水位观测标准GB/T9359一2001水文仪器基本试验条件及方法GBT9813一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GB17621一1998大中型水电站
2、水库调度规范GB/T18185一2000水文仪器可靠性技术要求GB/T19639.1一2005小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技术余件DL/T1014一2006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运行维护规程DL/T5051一1996水利水电工程水情自动测报系资设计规定SL61一2003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SL250一2000水文情报预报规范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3.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1水情自动测报系统hydrologic remote measurement system自动采集、传输和处理水情实时数据的装置的总称。通常由遥测站、遥测通信网和中心站组成:并通过中心站计算机网络与其他系统进行信息交换。3.1.2遥测站remote measurement station实施远方数据采集、存储和发送的水情测站。通常由传感器、数据采集器、通信终端、电源系统和辅助设备组成。3.1.3中心站central station负责实时数据汇集、处理和发布的水情控制中心。通常由通信终瑞、数据处理系统、电源系统和网络设备组成。3.1.4分中心站subcentral station完成部分遥测站数据接收和处理的水情控制站。通常向中心站转发接收的遥测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