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秋粮收购和储粮工作报告 为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国家在东北地区实施临时收储等政策措施,收购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和平安储粮工作,202223年1月4日,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开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开展银行联合发出通知(国粮电(202223)1号),对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和平安储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认真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中储粮总公司和地方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催促有关分公司和指定库点严格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认真做好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工作。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会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发行省级分行合理布设收购库点,增加收购网点,方便农民售
2、粮。对国家已经下达的临时存储稻谷、玉米、大豆收购方案,要在本省(区)范围内统筹使用,防止指定库点出现停收、限收现象,切实解决农民交售难的问题。指定收购库点要强化效劳意识,改进收购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农民售粮排队等候时间。 二是催促企业做好平安储粮工作。202223年粮食增产,东北地区新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数量较多,各地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由省级政府牵头,尽快建立中储粮分公司与地方粮食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平安保粮责任制,逐一进行排查,消除平安隐患。要抓紧对收购的高水分粮进行烘干处理,防止出现坏粮现象。对于收购国家临时存储粮仓容缺乏的,要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搭建
3、露天储粮设施方案,防止因仓容问题而影响粮食收购。要加大工作力度,催促指定收储库点把好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关。要建立储粮平安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储粮事故后要立即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报告事故情况、发生原因和处理结果。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储粮平安检查工作,确保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储存平安。 三是指导农民做好科学储粮工作。地方各级政府和粮食部门要按照粮食省长负责制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农户科学储粮的指导。要加强农民储存粮食的品质监测工作,指导农民科学储粮。要积极引导和发动农民将待售的玉米“上栈子、“上楼子、“上房顶,消灭“大揽堆和“地趴存粮,做好离地通风、庭院降水工作,防止发
4、生霉变,确保储粮平安,减少产后损失。对因灾等已经霉变的玉米,要指导农民进行挑选整理,到达收购质量要求,好粮卖好价,增加售粮收入。对霉变粒超标玉米的收购仍按照国家开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开展银行关于做好东北地区霉变粒超标玉米收购等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2223)13号)执行。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国家在东北等地实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收购政策,是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已经明确,将进一步加大临时收储工作力度,根据收购进度和市场情况,及时下达后续批次的收购方案。对于收购的国家临时存储粮食,将由国家有关部门按照顺价销售的原那么,择机在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以防止打压市场粮价,为多渠道入市收购留下市场空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采取预约收购等措施,引导农民均衡有序售粮,维护好收购秩序,防止出现农民长时间排队扎堆卖粮的现象。同时,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国家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粮食收购和平安储粮等情况进行巡查和督导。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