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移入申请报告 本市户籍迁至本人(配偶、子女)或亲友房产立户须知 1XX市居民市内移居申报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户口本 3、申请人婚姻法律文书(户口本可直接反响婚姻关系的除外,如属离异的,离婚证及协议书同时提供) 4、如携带有未成年子女一并迁移,需提供子女当然出生医学证明材料,属收养的提供收养登记证明材料(户口本可直接反响双方关系的除外) 5、房产证如房产证在银行抵压的,以一个月内有效的房屋产权信息查询单代替;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以房款缴交票据复印件(核验原件)代替,另需提供入伙通知书或两个月内的水(电)缴费清单 6、如在配偶(子女)享有50%产权的房屋立户的,申请人应到场,产权人不需到
2、场。 7、如迁至亲友房产立户的,还需申请人(即户主)及房屋产权人到场签署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 8、申请人及三周岁以上随迁人员一张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注:申请人户口本,婚姻法律文书、出生医学证明、房产证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一份,其中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个人页均需复印,属集体户的不需提供扉页,结婚证或离婚证(协议书)三页均需复印,产权信息单不需复印。夫妻双方均为深户,需同时申请迁移,深户未成年子女也需一并迁移。关于申报人的要求请看下面: 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申报人为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a4纸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的复印件一份。关于申报人的要求: 1、在本人房产或本人承租的公共廉租房立户,申请人应到场办理; 2、在配偶(子女)享有超过50%产权的房屋立户的,申请人应到场,产权人不需到场。 3、在亲友房产立户的,申请人(即户主)及房屋产权人应到场。 4、迁入配偶、父母或成年子女家庭户的,申请人应到场办理,随迁的直系亲属不需到场; 配偶属2023年9月1日前挂靠他人家庭户的,还需户主到场办理; 5、挂靠亲友家庭户的,申请人及户主应到场,随迁的直系亲属不需到场; 6、整户迁移应由户口到场办理,挂靠在他人家庭户内,如该户办理户口迁移,应与户主一 并迁移,挂靠成员不需到场。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