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区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社区书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一、2022年从严治党工作方法及成效 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新时代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方略,充分表达了党中央坚决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为我们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强化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根据要求,及时调整我社区党总支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落到实处。我作为社区党总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努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亲力亲为、务求实效。并于今年3月份与班子成员签订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2、工作任务责任书,形成了党总支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级级传导压力,实现责任体系全覆盖。 (二)突出政治建设,着力提升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十九大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制定理论学习方案,扩大学习范围,党总支书记带头第一时间将十九大精神学起来、讲起来、传起来、干起来、实起来,以“一把手上党课宣讲十九大精神、党员干部研讨会、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评自测等活动,在社区党总支内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热潮。 (三)筑牢防线,当好严格执纪的“责任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重点时段,
3、节假日期间提醒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要求,倡导廉洁自律,自觉遵守八项规定。尤其是对我社区班子成员节日期间值班、外出、平安保障等重要环节进行监督,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杜绝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廉政谈话,党总支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通过及时提醒,批评和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标准权力运行,推行党务、居务公开制度。我们把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社区民主政治,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区和谐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公开内容侧重于社区居民想知道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敢于监督、愿意监督、能够监督的内容和事项,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的惠民政策
4、、低保问题、社保再就业等内容,做到重大事项一事一公开;一般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紧急事情或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同时把办事程序是否便捷,效劳是否到位,效率是否提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的标准,要求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始终保持扎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切实把社区党务、居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存在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定程度还存在着“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上还存在欠缺,局部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方法还不够多、不够实,在激发干事积极性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落实主体责任方法途径单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过多依赖上级的
5、布置和推动,习惯于“上传下达,以文件来落实责任,经常照搬照抄,通常是上级说什么就做什么,缺乏创新性、主动性和持久性。 (三)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有待强化。在完成社区各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部署不够到位,对日常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廉政提醒力度有待加强,在日常工作中廉政风险防范意识缺乏。 (四)廉政建设安于现状、动力缺乏。对党风廉政建设满足于按部就班,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和常规工作,对如何紧密结合社区实际开展特色工作思考研究缺乏。 三、明年工作思路和措施 (一)通过创新方式方法保持活力,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和水平。 2022年要牢牢把握“提升能力这一要求。做到本领高强、能打胜仗
6、,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要不断深入基层、群众了解实情,通过谈话、结合社区实际、实事求是地提出对策、进行整改,切实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实效性。 (二)要有补强长板、补齐短板的耐力。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开展,就必须在思想上找差距、在工作上找短板、在作风上找缺乏,着力补齐监督和能力两个短板。在从严治党新的征途上,社区各项工作和两委班子成员的能力都需要在狠抓落实中,不断补齐补强。 (三)要落实好三个“结合的要求,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 要坚持治标不停步,始终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同时把治本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四个自信;同时注重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持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今年以来,本人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些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继续认真按照镇党委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促进辰发花园社区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在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过程中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