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价科学机制研究报告 要选准用好干部,必须全面知人,准确识人。从近些年一些干部暴露出的问题看,有很多是由于考察失实、评价失准、用人失察而导致选人用人失误的。要有效防止此等现象的发生,关键是要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价的科学机制,这是当前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必须着力破解的难题。 一、当前考察、评价党政领导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考评形式存在单一性。在实际工作中,考察、评价干部偏重于届中考察和换届考察,而注重平时的动态性考核不够。 2.考评内容缺乏层次性。考察评价干部主要是看其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内容,但究竟怎样来衡量,如何评定等次,还没有明确的尺度。 3.考评范围存在局限性。一是偏重
2、于对被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内工作表现的考察,而对其八小时以外的社交、生活和家庭情况的考察重视不够,因而在考察的时空上一定程度地存在着盲区;二是偏重于听取被考察对象的同级或上级的意见,而找其他普通群众尤其是社交圈、生活圈中知情者了解情况不够,因而在考察载体选择上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偏差;三是偏重于对被考察对象人所共知的外表现象的考察,而对一些深层次的比较隐秘的问题甚至是已经反映出来的问题线索的调查重视不够,在考察层次的把握上一定程度地存在着误区。 4.考评方式缺乏灵活性。目前,考察评价领导干部,通常采用的是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个别谈话和座谈等方式。但是,这些方法对所有领导干部考察都是一个模式,千篇一律,
3、很少根据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以及在考察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区别不同的对象,按不同的要求进行方法调整。最为明显的问题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偏重于静态考察,有的甚至采用的是“宾馆考察,而缺少实地的、跟踪的动态考察,使考察者对领导干部情况的掌握以及最终的评价比较浅薄,缺乏深度,考察材料因此出现“千人一面的现象。 5.考察主体缺乏专业性。考察干部质量的上下与考察主体的自身素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从目前的干部考察工作来看,考察的主体是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几乎承担着全部的考察任务,组织部门既是组织者、领导者,又是具体的实施者。要搞好一个地方领导干部的考察评价工作,仅靠组织部门显然是不行的,因而在开展干部考察工作
4、时,都从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人事和审计等部门抽调了一批同志参与考察工作。尽管所抽的是各单位的骨干,但由于平时缺乏必要的培养和专业训练,无论是理论水平、谈话艺术,还是相关的业务知识等根本素质还不能适应考察工作的需要。 6.考察责任缺乏制约性。从考察责任上看,“有考察,无责任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没有从根本上建立起来。 二、健全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察、评价科学机制应该遵循的根本原那么 干部考察评价机制不健全、不科学,是导致选人用人失真失察的一个重要原因。健全和完善科学的干部考察、评价机制必须遵循以下根本原那么: 1.坚持与条例相统一原那么。必须以条例为准绳,以条例的
5、规定和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根据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已经建立的干部考察评价机制进行补充和完善,使之能充分表达条例的要求,紧跟时代的开展步伐,适应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 2.坚持整体性原那么。健全和完善科学的干部考察评价机谈,主要是召开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问,主要是深入基层访问群众,听取他们对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评价,主要是检查组根据党委(党组)的汇报、查阅的资料和收集到的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材料。检查中,要充分让事实说话,必须做到“四个坚持、“两个结合。 “四个坚持即: 1.坚持让档案和文字材料说话。一是查阅被检查单位贯彻执
6、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有关文件通知,领导干部尤其党委(党组)成员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记录和读书笔记;查阅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记录,看是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二是查阅研究干部工作的部务会,党委(党组)书记办公会、党委常委(党组)会议记录,看是否按程序办事(是否有减少程序或颠倒程序现象),是否有违反“十不准纪律现象;三是查阅提拔人员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任职前公示(包括群众来信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征求执法执纪部门意见等方面的资料,看对提拔对象的条件、资格、德才标准把握如何;四是查阅有关干部任免文件、机构设置(含机构的级别、领导职数)、领导班子配备等,看干部宏观管理情况。 2.坚持让
7、干部群众说话。深入实际,到基层企、事业单位走访干部、群众,幸访人大、政协部门负责同志和离退休老干部,多层次、多渠道听取方方面面对党委(党组)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情况的反映。 3.坚持让新提拔干部说话。查阅年度或届中、届末干部考核情况,寓检查于考核之中,随机对新提拔干部进行考察,了解其素质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作风等情况,看其是否适应岗位需要,群众的满意程度,以此来鉴定党委(党组)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效果。 4.坚持让典型事实说话。在检查中,要注意发现典型,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件,要及时解剖,予以通报或曝光。 “两个结合即: 1.定期检查
8、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除每两年一次集中检查以外,要采取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的方法,进行经常性的突袭式检查,防止出现临时包装,应付检查,搞形式主义的现象。 2.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对下级党委(党组)选拔任用干部的情况应进行全面检查,对选拔任用干部数量较多,干部群众反映较大,与领导关系密切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三、建立有利于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评价体系运作的保障机制 1.强化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与宣传,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选人用人的决策权在党委(党组),关键在“一把手,因此,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核心在于各级党委(党组)主要成员能够全面了解掌握干部任用条例内容,准确把握选
9、拔任用干部工作的规定程序和主要环节。要澄清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是“组织部门的工作的模糊认识,要抓好党委(党组)成员,尤其是“一把手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工作。组工干部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具体执行者,必须对干部任用条例进行系统学习,熟练掌握干部任用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对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原那么、资格、程序和“十不准纪律等要烂熟于心,运用自如,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干部任用条例的一些特殊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辩证地准确运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舆论工具,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广阔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真正落实干部群众对于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提高
10、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良好社会气氛。 2.加大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干部任用条例的严肃性。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切实解决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的问题。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任免的干部不但要一律无效,而且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那些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的问题,无论涉及到谁,都要坚持原那么,按照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处理规定,查处到底。做到该批评的批评,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严办,决不姑息迁就。 3.加强组工队伍建设,提高干部工作水平。各级党委要关心重视组织部门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对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
11、职能作用。组织部门要认真抓好自身的思想作风和业务建设,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要以干部任用条例为准那么,与时俱进,改进方法,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把干部选好用活,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始终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 4.加强检查评价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检查评价水平。各级组织部门要重视干部任用条例检查评价人员的队伍建设。方面精心挑选政治素质好,坚持原那么,公正正派,敢于直言,熟悉干部任用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同志组成检查组,要与时俱进,适时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检查评价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干部工作督查员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干部任用条例监督检查中的作用,切实做好干部任用条例的检查评价工作。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