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报告 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大调解和诉前司法确认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健全完善了村(居)人民调解组织,稳固提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开展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了调解组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纠纷登记制度、统计制度、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回访制度、纠纷排查制度和纠纷信息传递与反响制度,形成一套适应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人民调解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建人民调解委员会1978个,其中村(居)调委会113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15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643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89个
2、,全部备案登记,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有率到达20230%,人民调解员11240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模范人民调解员2名。调解组织已成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民生的重要窗口。 二是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处理和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同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新机制,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工作制度、调解活动、协议书效力确认“四个衔接,丰富和完善了“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当事人自愿的根底上,积极鼓励当事人对人民调解协议申请进行诉前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案件到达了280件,较去年增长了51%。 二、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专业领域方向延伸,人
3、民调解工作 鼓励机制进一步增强 一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和谐兰州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切实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有效排查化解专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市平安创立工作做出积极的奉献,形成了适应重点区域、主要行业、突出矛盾调处、专业纠纷化解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诉讼紧密结合起来,到达了便民利民的良好效果。在设立人民调解委的同时,积极协调相关行业专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基层人民法院,实现了责任认定、纠纷调解、诉讼审判、赔
4、偿执行的“一站式效劳,方便了人民群众,节约了工作本钱,深化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调联开工作机制。全市共建这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89个,专业人民调解员共计62023人,全部为大专以上学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14个,其它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8个。共调解各类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1303件,成功1196件,成功率在92%以上。 二是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一线调解维稳功能,市委市政府以奖代补我局人民调解经费8万元,各县
5、区司法局按现实需要制定了“个案补贴和“以奖代补鼓励机制,补贴各类调解案件20220件,补贴费用90余万元。另一方面,市财政落实人民调解员误工补贴20230万元,大力调动了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保障人民调解工作向前开展。 三、集中力量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活动 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村(居)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排查本单位的矛盾纠纷和隐患,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排查本行业或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形
6、成了全覆盖、无盲区的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化解的难易程度、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及时进行调解,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相关部门委托移交的矛盾纠纷,制定调解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就地及时化解。对于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协调各有关部门集中攻坚化解。对涉及民生的
7、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组织专门专业力量做好化解工作。对热点难点纠纷,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党委、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应对能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月份,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各类民间纠纷27060件、调解成功26548件、成功率98%、成功率大幅度提高,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7件20235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46件3236人,防止群体性械斗6件72023人。 四、明年的工作打算 2023年我市人民调解人工作以
8、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坚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把人民调解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一是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标准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努力开拓人民调解委工作领域,大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各项工作措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稳固现有网路的根底上,着力培育和开展行业性的专业调解组织,构建纵到底、横到边,依托基层、多方协同的调解网络体系。强化人民调解社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
9、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有效推进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从制度上支持和保障人民调解组织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拓宽调解工作领域,加强专门性、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三是强化指导标准,着力推进调解工作标准化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调处效劳能力。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司法支持力度,建立法官联系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为实现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效衔接创造有利条件。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的调委会到达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六落实;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的“六统一达90%以上。 四是加强保障,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和人民调解队伍专职化建设,把好调解员选配关,不断充实调解员队伍,强化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加强人民调解员的行为标准建设,严格工作纪律,通过开展纪律教育和廉政教育,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意识,提高整体素质。积极争取落实人民调解工作培训、宣传、表彰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定期补贴经费。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