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种传染病及报告时限大全 传染病报告病种及报告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分三类共39种: 一、甲类传染病(2种)。(1)鼠疫、(2)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26种)。(1)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2)艾滋病、(3)病毒性肝炎、(4)脊髓灰质炎、(5)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6)甲型h1n1流感、(7)麻疹、(8)流行性出血热、(9)狂犬病、(10)流行性乙型脑炎、(11)登革热、(12)炭疽、(13)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14)肺结核、(15)伤寒和副伤寒、(16)流行性脑脊髓膜炎、(17)百日咳、(18)白喉、(19)新生儿破伤风、(20)猩红热、(21)布鲁氏菌
2、病、(22)淋病、(23)梅毒、(24)钩端螺旋体病、(25)血吸虫病、(26)疟疾。 三、丙类传染病(11种)。(1)流行性感冒、(2)流行性腮腺炎、(3)风疹、(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5)麻风病、(6)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7)黑热病、(8)包虫病、(9)丝虫病,(10)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1)手足口病。 四、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锋利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肝吸虫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恙虫病、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病、人粒细胞无形体病、不明原因肺炎,其他爆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不明原因死亡病例。 五、需报
3、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六、报告时限: (一)2小时。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应在2小时内通过 报告。 (二)24小时。其他乙、丙类、其他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报告。 七、首诊医师发现上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本科室传染病登记簿上登记备查。传染病报告卡送至预防保健科(XX县区一楼急诊科或导医台、XX县区各病房楼一楼均有传染病报告箱)
4、,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八、对已报告的传染病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当诊断发生变更,或者病例死亡时或有填卡错误时,应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九、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afp(急性缓和性麻痹)病种(14种) 根据卫生部规定,15周岁以下儿童患以下14种病,为脊髓灰质炎疑似病例,应按规定在2小时内报告,并填写个案调查表和采集合格大便标本。 1.脊髓灰质炎(不受年龄限制);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软瘫、高钾软瘫、正常钾软瘫); 10.肌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发现以上14种病例时,应立即 报告预防保健科,并同时采集病人粪便标本。采便要求: 1.采便时间在麻痹出现14天以内; 2.采集两份大便标本; 3.两份标本间隔24-48小时; 4.每份标本量约20克; 5.标本需在28冷藏、运送。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