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民建房管理工作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标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乡对全乡标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严把关,抓落实。现将乡2023年建房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建房根本情况 领导高度重视。乡屡次召开村干部会,传达部署标准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发放村民建房审批流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建设法?等。明确了分管领导和管理员,确定了办公场所,制定了规章制度,在便民效劳中心提供了效劳窗口,引导各村宣传农村建房管理政策,根本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措施得力。乡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实施细那么,对合法建房、违法违规建房户都进行了全面摸排,
2、并建立清理台账。2023年以来乡提出建房申请共计11户,截止目前,已办理建房手续的有8户,正在办理的有2户,未办理的有1户。 二、乡严格按照村民建房具体审批流程进行办理 1.建房村民向村两委提出建房申请,由村两委对其建房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建房土地四周界限是否清楚、无争议,建房土地对道路、市政设施是否有影响。经核实符合建房的,在村务公示栏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2.乡人民政府对村两委提出的建房条件进行审核,通过后按照现行规划及风貌要求,对建房村民提出设计要求,并在村民完成方案设计后按照规划及风貌要求进行初审,审查合格后,由乡人民政府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连同设计方案,前期建房审批手续一并报县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规划要求,结合乡村初审意见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受理,组织现场实地堪丈,并上报规委会进行审批,评审后通过后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在办理完成所有手续后,建房户本人需于村两委、乡人民政府鉴订建房承假设书,并交纳建房风貌保证金之后,方可开工建设。 未办理手续的村民为村赵世远,该户在2023年底向村提出申请,因该户建房土地存在争议,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故未办理。 综上所述,乡不存在办证难、办事不公开透明现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