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机械与设备JG/T5093-1997产品分类及型号代替ZBJ04007-88ZBJ04008-88Construction machinery and equipment-Classification and type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机械与设备产品(以下简称产品)的分类和型号编制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建设与城镇建设中用的机械与设备。当产品系引进国外产品时,可保留原产品型号,亦可编制双重型号。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GB7024.1一86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名词术语第一部分电梯GB/T7920.1一1996建筑机械与设备通用术语GB9417一88汽车产品型号编号规则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本标准使用的术语定义见GB/T7920.1和GB7024.1。4分类4.1产品根据其用途、功能、结构特点以及某些具体特性进行分类。可按类、组、型、特性等进行划分。类、组、型、特性的定义见GB/T7920.1。产品的具体分类见表1。5产品型号5.1产品型号编制的基本要求5.1.1产品的类、组、型划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5.1.2产品型号由产品的组、型、特性代号和主参数代号以及更新、变型代号组成。更新、变型代号是可酌情取舍的部分。5.1.3产品型号的组,型.特性代号,一般由产品的组、型、特性汉语拼音名称中有代表性的字母表示:字母采用大写印刷体;I、O、X三个字母不得使用:字母不得加脚注,即不得使用Ab、B,等代号。5.1.4产品型号的组、型、特性代号字母总数,一般不超过三个,特殊情况允许四个:如需要含有阿拉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0521批准1997-12-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