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腐败体制调研报告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反腐败体制调研报告供大家参阅。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是新的历史特点下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动力之源,是顺利推进我市“一化两改的重要保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们对如何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一是责任主体不明晰。对责任制主体、内容缺乏明确细化的规定,导致实践中谁负责、负什么责存在不同理解。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或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事情。二是责任考核不够科学。签订的责任书过于原那么,结合部门实际不紧。年终考核“一阵
2、风,听取群众意见不够,日常工作情况掌握不深。被考核单位除非被“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差距不大,难以全面、客观地反映工作状况。三是责任追究不力。有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有“五怕,即:怕阻碍业务建设;怕影响干部奖励待遇、怕影响个人业绩、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怕得罪人,导致存在不想追究、不敢追究、难以追究、逃避追究等问题。 (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制约监督不到位。从我市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工程建设领域是当前廉政风险高发区,违纪行为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资金拨付等环节。这暴露出在这些方面权力制约监督存在突出问题:一是上级监督失察。有的部门班子成员在职期间,上级领导机关没有找他们谈过一次话,上级监督责
3、任没有落到实处,对小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多是出了大问题后进行事后谈话。个别领导干部甚至是“在举报中成长,在检查中提拔,存在“带病提拔的现象。二是同级监督缺位。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决策程序不标准,对于重大决策存在“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但班子成员副职难以对“一把手实施有效监督。三是纪检监督乏力。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钱粮车马均由监督对象提供,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还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监督难以有效进行。 (三)案件查办瓶颈问题有待突破。一是案件线索来源渠道不畅。从我市查办案件情况看,案件线索主要来源于信访举报,占33%。但信访举报件中,有价值、有份量的线索不多,与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
4、形势不相适应。二是案件线索督办不力。在案件线索排查时,一般干部案件线索由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审签后转入相关办案室进行排查;重大案件线索在审签后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同意后转入初核,容易产生压案不查或瞒案不报的现象。三是办案力量整合不够。办案力量严重缺乏。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仅有2至3名,街道和乡镇办案人员更少,而且还兼管其他工作。办案合力尚未形成。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没有发挥,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在线索排查、案件办理等方面的联动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审计部门虽有大量案件线索,但因与纪检监察等单位缺乏联动,难以发挥其应有作用。 (四)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基
5、层纪检组织不健全。局部市直部门所属二级单位纪检组织设置不健全不完善,存在监督空白。三是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配备不到位。三区纪委机关干部配备缺乏,空编缺人现象较严重。目前,3个区纪委机关共80个编,空缺人员24人。市直单位4名纪检组长、5名监察室主任空缺。一些部门二级单位一直没有配备纪检员。三是基层干部专业性不强。目前,基层懂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专业出身的干部较少,特别是有的对查办案件流程不熟悉,缺乏办案经验,导致有的案件难以突破。 二、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执行。一是加大宣传
6、力度。对三中全会和五岐山同志来湖北考察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xxxx0)xxxx号)、XX省实施方法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党内法规和标准性文件,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在落实责任制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和具体部署等方面,实现由“纪委工作向“党委工作转变。二是明确责任内容。按照中央规定和省实施方法规定的各级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11个方面的责任、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8个方面的责任,结合地方、行业和部门实际,细化、实化、量化责任内容,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三是改进考核方式。坚持定期考核与日常考核、全面考核与专项
7、考核相结合,更加注重发挥日常考核作用,更加注重加强党风廉政巡查工作,更加注重听取群众真实意见;年终考核不搞“一阵风、“一刀切,对重点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核,对其他单位可以2至3年为周期轮流进行。加强系统内外各类考核的协调与整合,实现在考评方法、考评结果互认和转化等方面有机结合,提高责任制考核在综合性考核中的权重,形成重视、支持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正确导向。四是强化责任追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方法,合理界定责任主体,科学区分班子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现任领导责任与原任领导责任,标准追究程序,增强可操作性。健全责任追究联席会议、监督举报和举报人保护、专项
8、督查和领导干部终身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发生有案不报、有案不查、查而不究的现象。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对主动发现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的,不实行否决,还可给予有关人员奖励;对由外部揭露出问题的,严格实行否决。 (二)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 1、强化纪检监察执纪监督职责。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把好关、问好责、执好纪。 一是着眼“把好关,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催促有关部门对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权力运行流程再造,标准工作流程,降低廉政风险。在工程建设领域,催促建立部门会签制、财政城投审计提前介入先审制、工程建设标后业主监管制。在招商引资工程引进和建设上,催
9、促落实工程入园评估和工程后评价制度。在选人用人制度改革上,完善竞争性选拔方式,催促实行实名推荐、实绩优选和差额比选法,开展领导干部“任期实绩考核竞岗试点工作。 二是着眼“问好责,切实履行“再监督职责。探索建立“下查一级巡查工作机制,将区级重点部门纳入巡查范围。强化巡查组的发现责任,实行巡视组成员、巡视对象、巡视内容“三不固定,下沉一级,全面覆盖,开展小队伍、机动性、高频率的常态化巡查。三是着眼“执好纪,改进查办案件方式方法。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建立案件交办、督办制度,加强上级纪委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建立案件快查快处机制,树立“不求个个重处,争取没有遗漏的思想,不求在纪委环节查深查透案件所有问题,查
10、实1至2个案件事实既可移交,做到抓早抓小、快查快处、多查多办,提高案件查处覆盖面,形成“伸手必被捉的震慑效应。 2、严格执行纪委书记分工规定。催促各级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分工文件规定,做到专司其职,不再分管其它业务工作。 3、优化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在保证职责充分履行、不影响领导职数和干部晋升的前提下,将职能相近、业务交叉的内设机构,如预防室职能进行归并和力量整合,防止业务分割、职能重复,实现机构优化、效能提升和力量整合。 (三)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标准工作程序,加强上级纪委对查办案件的领导。一是加强案
11、件线索统一管理。利用市纪委建立的案件线索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对所上报的案件线索实时录入、动态管理,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和评估,做到摸排一批、调查一批、储存一批。建立案件线索报告、督办和通报制度,对办理不力、漏报瞒报的严格追责。二是抓好案件组织协调。调整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将区级党委、政府负责人纳入市级反腐败协调小组;完善公安、检察、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线索移送、案件通报机制,加强办案协作,提高办案效率。构建区级办案协作区,推动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水平。三是健全案件管理机制。强化上级纪委案件监督管理,整合业务性质相近的有关室职能,提高案件线索收集处置能力,加强案件交办、督办。严格办案审批程序
12、,特别要标准案件初核、立案和“两规的程序,健全各项报批手续。推行案件审理“三重审核模式,对拟立案案件开展立案预审,对拟移送案件严格形式审核,对已移送案件依纪依法全面审核,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四)制定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考核具体方法。主要是要把握好四个环节:提名环节。一是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信息数据库,内容包括工作经历、履职情况、奖惩情况等方面,为选贤任能提供依据。二是由于区里的科级干部管理权限在区委,上收副书记的提名权要求下级党委放权,同时要做好参与协助工作。三是明确纪委书记、副书记的任职条件,适度提高门槛,在同等条件下由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产生。四是对非纪检监察干部调任纪委副书记的提名,也
13、应以此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为主。五是实行差额提名制。考察环节。对下级纪委副书记的考察,实行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联合考察制度,下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配合。考核环节。由于同级党委对反腐败工作负主体责任,对下级纪委的管理和考核应以下级党委为主。同时,要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的参与频度及程度,加强对下级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的实绩考核,建立下级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定期报告工作和向上级纪委常委会述职制度。调整环节。对于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调整和交流任职,在纪检系统内的以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提名;纪检系统内交流到系统外的,以及系统外干部交流进入纪检系统的,可由下级党委提出动议建议,上级纪委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提名并实施。 (五)推进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人直管、编统一、强办案、扁平化、全覆盖的思路,实行单独派出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改革模式,加强统一标准管理,稳步推进纪检系统组织创新。对三区已设立的5个派出纪工委,按照鄂办发(xxxx)38号文件要求,加大指导协调和检查督办力度,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催促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第8页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