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屠宰企业平安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XX县区住宅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平安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坚持“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平安职能部门, 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3、直管工程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工程部共同对事故进
2、行调查处理;非直管工程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平安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4、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XX县区住宅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那么(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阔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成心拖延不报、成心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因无视平安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XX县区住宅建筑工程集团公司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