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分析 。城乡融合是我国城市与农村开展的一个趋势,对农村人口,尤其是农民的影响更大。土地被征用,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壤,假设没有政府就业引导,很容易激发社会矛盾,不利于城乡融合的进程。在诸多问题中,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是农民和政府关注的重点内容之一。本文从城乡融合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入手,提出一些应对方法,希望可以促进该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城乡融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乡融合的进程速度也在加快。如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如何建立起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近年来政府关注的重点。虽然,现阶段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就业保障
2、已经有了一些成果,但仍旧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城乡融合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现状 城乡融合是城市和农村向前开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目前的根本国情。政府在征收农民土地的同时,也在积极建立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多地政府在积极的投入资金和人力,加大了对养老保障、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保障力度。而多名学者,诸如陈信勇就提出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除了要衔接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外,还应当因地制宜,推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田被征占,被征地农民一旦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维持家庭可持续生计的主要来源1。从被征地农民的反响来看,目前他们对于现有的保障制度还存
3、在不满,主要是认为缴纳的费用过高,政府的补贴较少。其中一个很大的问题是,由于局部农民的眼观只顾及在眼前利益上,将政府补贴资金花光,而又不愿意就业。出现这种情况后,这些农民又反过来怪罪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以此形成恶性循环。其次,农民的参保意识也不够,存在主观不愿参保缴费的情况,因此社会保障工作也难以展开。从这些情况来看,被征地农民的现状不容乐观。 二、城乡融合进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的社会保障问题 失去土地的农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门的“三无人群,他们处于弱势的生存、面对未来的无助,令我们忧虑,更激起我们的深思2。城乡融合进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的社会保障问题主要表达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
4、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没有因地制宜,被征地农村的情况各地都存在不同,被征地的原因也不同。如果不能因地制宜,从具体的情况出发,采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那么很难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二是社会保障水平缺乏,缴纳费用高、保障不充分不全面且水平低,这些问题的出现,很难吸引被征地农民参保。三是社会保障的资金出现了状况,政府在进行城乡融合的工作时,对资金的使用过大,而在其他工作工程中的资金投入也存在过多的情况,这就导致社会保障的资金可能存在缺乏的情况。中央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关注度较小,没有承担起财政责任,没有发挥其引导作用。四是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未搭建完成,现有的补贴政策还不完善,补贴的费用
5、也较低,农民对于这方面的补贴标准没有享有知情权和表达权,因此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五是一些遗留的历史问题依旧存在,相应的政策还未制定出来,相应的补贴保障工作还未落实。例如三峡工程完工至今,局部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困难的情况还没有引起重视,农转非农的困难依旧摆在政府面前,相应的养老制度还主要是依靠子女供养,政府还未完全发挥其作用。由此看来,城乡融合进程中被征地农民所面临的社会保障问题还有很多,其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完全保障。如果不积极的处理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严重的话将会影响我国经济开展和社会稳定。 三、解决城乡融合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的方法 (一)进行征地前调查。要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社
6、会保障问题,首先要了解被征地之前这些农民的实际生活状况。如是否有参保,生活来源是否只有耕种,家庭子女的开展情况,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有多少,是否愿意参保,对被征地工作的态度是什么,诸如此类的情况需要在征地之前进行调查研究。除此之外,还需要对被征地农民进行政策宣传,参保宣传,并鼓励其行使自身的权利。 (二)明确政府责任,保障资金来源。政府对于被征地农民而言应当是解决其生活问题的主力军,不能在征地之后对其生活问题不闻不问。在被征地农民的资金问题上,需要留足资金,不能存在占用的情况。其次,中央政府应当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地方政府要积极实施问责制度。对于被征地农民,应当设立专项资金,并且妥善处理被征地农
7、民的问题,做到因地制宜。 (三)健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对现有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方法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对保障的对象需要进一步核定,对保障的资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次,还需要做到制度的监督,即从被征地农民的反响中了解到制度的缺陷,及时的补充。我国社会保障部门、住房与建设部门、财政部门等应当加强合作,共同促进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 (四)调整征地制度。前几年征地问题存在矛盾激化的情况,强拆问题引发人们群众的抗议对政府而言并不是一件好事。在此之后,对于征地制度的调整工作一直在进行。调整征地制度应该从被征地农民的根本情况入手,要确保征地补偿能够保障被征地农民的根本生活和社会保障。 (五)做
8、好失业登记和就业培训工作。被征地农民在失去耕种土地后,政府应当积极的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培训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找到工作维持生计。对于被征地农民的帮助还可以根据被征地的用途来进行考量,如征地用来开展旅游,可以让被征地农民参与到旅游工程中,修建农家乐、出售特色旅游产品等都可以保障他们的生活权益。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在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中,政府应当积极行使其职责,通过健全保障制度,保障资金充裕,还应当积极的发挥引导作用。由此看来,政府作为该问题的主要解决力量,应当发挥其积极作用。而被征地农民也应当理解城乡融合的意义,配合政府完成工作,实现自身职业结构的调整。 参考文献: 1邢兆强,王艳梅.浅谈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j.集团经济研究,202223(6s):79-80. 2胡晓敏.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d.2023.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