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当前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研报告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是我们国土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职能,是科学、规范、集约、节约用地的根本保障。我县国土资源局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护国土资源为着力点,以整治土地、矿产市场秩序为切入点,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察,推进执法创新,狠抓督查落实,较好地发挥了土地执法监察特使和国土资源保护天使的职能作用。但是, “两难”问题仍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为了确保跨越式发展,我们就必须正确分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的形势,尽快搞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的难点1、执法环境较差。在土地、资本、劳动力和科学技术四大生产要素中,土地无疑是最最重要的。因此有些
2、领导在服务发展、服务招商引资的大旗下,对土地违法现象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甚至纵容包庇,从中谋利。这样易导致国土执法被动,不能有效遏制违法行为。虽然我们制定了多种制度,但是仍有违法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反映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甚至有些群众赶在国土部门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前进行抢建,导致动态巡查制度难以落到实处。2、执法监察取证难、执行难。新形势下用地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和复杂化,尤其是土地市场中隐形转让、改变土地用途等形式多样、花样翻新,加大了对违法用地案件的调查取证难度。国土部门在执法监察中无强制执行权,依靠司法机关又存在经费、人员等多方面困难,在执法工作中出现深不得、浅不得、硬不得、软不得
3、、难以执法到位的尴尬情况,导致出现执法效果取决于违法当事人的怪现象。 二、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主要特点及原因(一)从违法类型分析,未批先建、未报即用问题比较突出。未经批准占地行为所占比重最大;(二)从违法主体上看,国家、省重点工程及民生工程违法用地、农村违法用地等未能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个人违法用地量仍然较大, 且有向乡、村转移的趋势。个人违法虽高,占发现违法总数的70%以上,但涉地面积较小,此类违法违规用地的发生,不能仅归责于基层政府,更要从加强制度建设、变革土地审批制度和加强与相关部委协调等多层面多途径予以规范。针对以上土地违法行为分析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城市建设、工业项目用地量较大。另
4、外扩内需促发展政策,对建设项目投资力度继续加大。随着大量投资项目陆续开工,借机圈地、搭车用地、侵害农民利益行为等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突出。二是地方党委、政府主导、默许的违规违法用地仍占多数。由于没有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突出的表现是未供即用,无视法律和政策规定。三是随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宅基地整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加和挂钩试点等,特别是农业结构调整、设施农业建设、休闲观光农业建设等变相搞开发,都有不规范的地方,如果政策引导不到位、监管不及时,将形成大规模的违规违法用地。四是房地产开发用地规模较大、囤地和炒地等问题,以及小产权房违规违法用地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5、,对土地执法监管提出了新任务。五是用地制度和政策的不完善不到位,受用地审批环节多、周期长、占补平衡无法落实等制约,不能及时办理或无法办理合法用地手续,或建设单位无视法定审批程序,往往边报边用,甚至不报就用,造成违规违法用地。六是对违规违法用地的处理不到位,违法成本低,驱动一些地方违规违法用地。七是用地需求强劲,供需矛盾加大,与用地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矛盾所至。三、对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1、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守法意识。一方面要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国情国策和依法保护土地意识的教育,重点宣传和普及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
6、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各种形式的正面教育和引导,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建立和完善国土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合办案机制。针对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新机制,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土地违法联合办案机制,解决执法监察工作中取证难和执行难问题,良好地遏制土地违法行为。3、健全法律制度,明确法律责任。首先要在土地管理立法及相关立法中进一步明确基层政府组织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按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要求,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对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政府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严格的问责追究制,同时,政府在用人机制上作些适当的调整,不单纯以经济指标作为考核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其次,要进一步严格农村土地管理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一要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和完善村级报告制度,使他们充分发挥前沿哨所和桥头堡的作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二要加大查处力度,公开处理,严厉追究,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任重而道远。各级领导干部要对执法监察工作高度重视,真正把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维护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尊严,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