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节民主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4月下旬至5月中旬,xx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就党委换届选举中如何扩大提名环节的民主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扩大党内民主是搞好换届工作的必然要求。由于种种原因,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提名这个首要环节,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程序倒置。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应当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也就是“先民主、后提名。但是,实际工作中有不少情况是“先提名、后民主,也就是先提出建议人选,再去所在地区、单位就具体人选征求意见(这时大多是将民主推荐、
2、民意测评和考察一并进行)。 2、标准模糊。即使是民主根底上的提名,也有个以什么为标准的问题。条例规定: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这里,“得票不是提名的唯一依据,必须结合多方面的的情况综合考虑。但问题在于,取消了标准的唯一性,往往就取消了标准确实定性,导致了提名的弹性和随意性,使得领导干部履行提名权力时有了较大的伸缩余地和弹性空间,也就往往为选人用人上的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3、暗箱操作。由于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和可供操作的行为标准,现行的提名推荐方式多种多样、形态各异。有有形的,也有无形的;有公开的,也有隐蔽的;有的是组织行为,有的是个人行为;有的是正式的书
3、面推荐,有的是领导者的口头推荐或授意;有的是出于公心、举贤荐能,有的那么是考虑一己私利,说情、打招呼,竭力推荐部下或身边的工作人员等等。毋庸讳言,“暗箱操作在干部提名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4、有权无责。提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了提名权的权力主体也即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这也是制约提名责任落实的一个重要因素。难以明确干部推荐提名环节的责任主体,使得推荐者只行使提名权力,却不承担提名责任,推荐出现失察失误却无人负责、无法追究。 二、扩大提名环节民主的对策建议 提名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第一道关口。扩大提名推荐环节的民主,就是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通过改进提名方式,标准民主推荐的范围、程序和方法。
4、要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必经程序和根底环节,进一步标准民主推荐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使民主推荐真正表达“公开、公平、公正。 1、增加提名透明度。一要宣传发动。坚持提名前对全体党员进行宣传发动,讲清楚党委委员提名的原那么、方式、程序和条件,并将有关要求向群众公开。二要公示公开。每一个提名推荐的人选,党委研究讨论时,都将提名情况(包括提名人、提名理由、提名过程)和民主推荐情况、干部考察情况一起汇报、一起研究。在干部提拔任职公示时,还将提名责任人和提名理由一并公示并详细陈述提名理由。提拔任用后,其提名推荐表和干部考察材料、党委讨论研究的会议记录等原始材料一起,作为干部工作资料一并存档,以便查
5、考。三要实行书面提名。所有拟考察任用的人选,都必须坚持书面提名,都要填写选拔任用干部提名推荐表。提名时都需要在表中如实记载提名人、提名对象、提名任职意向、提名理由等内容,全面真实地反映人选的酝酿提名过程。 2、实行提名主体多样性。一要多形式提名。采取上级党委提名、党代会代表联合提名以及党员个人自荐竞选提名等多种提名形式,建立组织提名与党员或代表提名相结合、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提名制度,明确规定党员或代表提名的原那么和比例。二要严格程序。不管通过何种方式提出候选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主席团和同级党委提出,并经过考察和资格确认后,才能确认为候选人。三要严格审查。将初步人选交各支部组织全体
6、党员酝酿推荐,并组织局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局部村民代表和乡镇机关干部进行民主推荐;由乡镇党的委员会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区县委审批。组织部门负责提名表格及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并对提名理由认真把关,慎重决定是否采纳提名建议。特别是对以下几种情况更要严格把关:一是先提名、再进行民主推荐的;二是民主推荐中,得票不靠前或是得票虽靠前、但不是排列第一的;三是班子结构特殊需要,跨地区、跨部门交流提拔的。 3、提高群众参与度。要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推荐工作中来,真正把民主推荐干部的权力交给群众。一要提高群众认可度。候选人名单应由党组织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考虑对民主推荐的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布。真正把群众
7、认可、能够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拥护并通过了广阔群众的监督的优秀干部得到提名。要探索建立定期面向社会举贤荐能和差额提名推荐的制度和方法,扩大选人的公开性和针对性,使更多的优秀人才纳入视野。二要保障普通党员提名权。只有普通党员才与广阔群众有着更广泛的接触,对群众选择和评价领导干部的民意有着更深入的了解。所以,只有让普通党员充分地拥有并实际地行使推荐和选拔领导干部的参与权特别是提名权,才有可能确保党员对党的建设拥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才有可能由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以及整个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为此,必须制定明确的章程和方法,保证有一定比例的普通党员尤其是在生产、效劳、科研和教学一线岗位上的普通党员,参加对县处
8、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民主推荐以及进行直选,并且应当从程序上保证,普通党员除了有权参与推荐,还应当拥有对候选人或拟任人选的提名权,要确保普通党员的提名权与领导干部的提名权具有同等的作用和同等的地位,即“同票同值。当然,针对不同级别的干部选拔,普通党员参加人数的比例和提名方式可以有所不同。 4、建立责任追究制。在民主推荐的根底上,党委和组织部门如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确定考察选拔的提名人选,权力运作的空间很大,必须通过落实提名责任来切实加以制约和标准。要实行首提责任制,加强对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对于违规推荐或推荐失误的,应根据责任主体的责任大小、后果轻重、损失程度、失职主客观原因等,追究提名人的责任。在一定期限内,如果被提名人选推荐前存在问题,提名人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如果查实提名人有成心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那么要从严查处。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