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县公安局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建设工作,加大农村普法教育力度,落实各项普法措施,有力推动了全县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进程。近期,县公安局通过走访调查、座谈等形式,对全县农村法制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特形成调研报告。 一、开展农村法制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大普法宣传,多方面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为扎实做好农村法制建设工作,提高群众法律素质,我局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每年利用“1X8226;2023宣传日、“6X8226;26禁毒宣传日、“11X8226;9消防宣传日、“12X
2、8226;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为契机,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宣讲团,集中送法到家、到集市以及村中人员密集的场所,进行法制宣传,现场解答农村群众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各种宣传材料。组装多媒体宣传车,采用播放音视频等方式,用浅显、生动的方式,宣讲有关“防火、防盗、防骗常识,讲解刑法、宪法、治安管理处分法及涉及农民利益、维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树立遵纪守法观念。 (二)突出重点环节,抓好农村基层干部学法用法。在农村法制建设工作中,各派出所对新任村居干部,均及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去年,县局开展支部、村委成员培训工作,以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为主题,通报了近年来公安机
3、关办理的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有关案件,总结了作案手法、规律特点,剖析了具体原因,讲解了有关法律条款,提出了村居干部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的预防措施,旨在提升新中选的村居委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效劳群众、依法治村的水平,为农村的改革、开展和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结合部门职责,用身边案例开展普法教育。在各项“严打整治工作中,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宣传专栏、出版法制宣传栏、举办大型法律咨询、派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开展法制宣传,营造打击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坚持制作仗剑长歌铸平安节目,在汉中及XX县区电视台播放,宣传公安工作。充分利用人民公安报、陕西公安、西部法制报等报刊、杂志、网络,把
4、日常办理的案件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增强警示作用。 (四)标准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标准执法是根本警务。我们始终把执法标准化建设作为公安工作的核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硬件建设,改造提升办案场所,强化业务培训,标准12023接处警,制作办案流程,增强执法监督,推开工作落实。通过标准执法行为,树立公安新形象,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采取民警包村入户的方式,宣传公安法律,征求意见建议。在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咨询、报案等过程中,让群众对民警是否公正办理、效率、效劳态度等进行评价,从而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农村法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缺乏 农村法制建设工作虽然已经进行了多年,但是,任务依然比
5、较艰巨,群众的法律观念,仍然同经济开展不适应,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当前,通过严厉打击犯罪,加强治安管理,可防性刑事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但是,从农村法制建设效果看,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刑事发案总量较大。盗窃、寻衅滋事、伤害案件仍然呈上升趋势,尤其在涉财犯罪中,盗窃车辆、入室盗窃占发案总数的比重最大,成为影响群众平安感和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同时,涉毒犯罪、涉众非法融资犯罪等违法犯罪呈上升势头,而且牵扯面广,人员多,影响全县治安稳定。 (二)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局部群众为实现利益诉求,动辄越级、集体上访,甚至邀请媒体参与、通过网络发帖,有的甚至去省进京制
6、造事端、非法上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象较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近年来,我局组织农村稳定专业队,重点对非访案件进行打击,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有力维护了全县信访秩序。 (三)基层根底工作薄弱。个别村居干部犯罪突出,侵占集体和村民利益,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有的村居治保组织形同虚设,治保人员缺乏责任心,防范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一些村民之间的小矛盾,不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能推那么推,致使矛盾激化升级,引发恶性刑事案件。有的村居在村支部、村委换届选举中,拉帮结派,张贴大字报,抢夺票箱,阻挠选票,有的因存在长期派系斗争,即便选举成功,但是一些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四)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多发
7、,如农村中因债权转让、土地流转和增减挂、拖欠民工工资、非法融资等方面引发矛盾纠纷,近年来,仅公安机关处置因民工讨薪、意外事故、医患纠纷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即达十多起,消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五)普法方法不够灵活。随着经济快速开展,农村中广阔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留守家中的多为老弱病幼,组织普法宣传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宣传形式单一,仅靠发宣传纸,在车上喊喊,起不到宣传的作用和效果,有的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不一致,个别村居干部对普法工作本身存在抵触心理,怕群众懂法多了,工作更不好干,对普法工作存在应付心理。 三、做好农村法制建设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从全县角度,建立普法机制,全面、
8、合理安排普法工作,严格落实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责。 (二)突出普法重点。狠抓农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青少年,同时抓好单位、学校学法用法教育。采取以会代训和培训等方式,着力抓好村“两委干部和党员的法律培训,大力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指定学法日制度,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提高其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农村法治建设的能力,严格落实学校法制副校长职责,确保在师资、教材、方案、课时方面做到“四落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三)健全调解机制。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综治部门牵头、职能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大调解格局,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把农村比较常见的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借贷纠纷、继承和赡养纠纷、财产和人身损毁赔偿纠纷等处理方法作为普法的重点,通过创新普法的形式和内容,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群众的受益率,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四)加强监督考核。制订明确的考核标准,落实各项职能单位工作职责,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奖励,特别是无刑事、行政案件发生的单位村庄予以奖励,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严肃问责。 第5页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