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警车管理工作报告 为了严格执行警车管理使用规定,标准司法局警车使用,区司法局制定了区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按照方法对区所有警车进行严格管理,禁止警车私用,随意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超速行驶、无证驾驶、私用警车等情况,现将区司法局警车使用自查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大检查力度,确保警车标准使用。 区司法局现共有警车五辆,各单位警车的使用都要严格按照区司法局警车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落户、谁负责的问责原那么。局机关成立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所警车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个人私自做主,做人情将警车借给其他单位或私人使用,违规违纪隐瞒不报
2、、甚至迎风违纪的,严肃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交有关部门处理,绝不姑息包庇。 二、监管到位,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车。 区司法局检查小组近期通过暗查和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警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中,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车,无警车私用、闯红灯,滥用警灯、警报器得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逆向行驶等现象;各单位严格执行警车准驾制度和警车使用审批制度,外出办案或公务用车都经分管局长审核,报局长批准;本单位的警车都在本单位停放过夜;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警车都集中封存,无违反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出现。 三、继续加强警车使用管理。 为了进一步标准区司法行政系统警车使用,我局将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警车使用管理规定,组织司法干警尤其是警车驾驶人员深入学习公安部、司法部等部委下发关于警车管理使用一系列法规制度,增强司法干警遵章守纪意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监管,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的自觉性和坚决性,进一步健全完善警车审批、使用、管理、监督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警车管理使用的标准化水平。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