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火化设备选用与殡葬改革的调研报告 20xx年1月1112日,受XX省民政厅的邀请,我前往XX省xx市参加了XX省火化设备政府采购招标会。会议期间,在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白刚副处长的组织下,肖成龙同志针对XX省火化设备选购与当前殡葬改革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与全省14个地级市的20家殡仪馆馆长和6名地方民政局领导(参会人员名单附后)进行了专题座谈,取得了珍贵的第一手资料,现将有关问题和建议汇总如下: 一、火化设备方面 1.火化设备的更新是提高殡仪馆殡葬效劳质量,保护殡葬职工身心健康的根本需求,也是保护环境的公益行动,国家新殡葬管理条例出台后各地应将火化设备的更新改造费纳入政府买单范围,
2、按火化量配置必要的设备。 2.XX省民政厅每年用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地方殡仪馆更新一批火化设备是一件大好事,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专家指导、阳光操作、受助殡仪馆领导评标的方法就是要把好事办好,要坚持并形成资助地方开展的长效机制,总结经验后值得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3.火化设备的主要选购指标应是“高效、平安、环保、节能、价廉、方便、美观。在具体性能上应符合gb13801和gb19054的各项技术要求。 4.火化设备使用的油料不应含税(燃油税是车辆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合并而成,火化设备又不是殡仪车辆),成品油价税费改革要按火化量考虑火化所用的免税油,或补偿,或退税。 5.国家应制定并实施火化设备强制报
3、废标准,建议在我国境内注册使用的火化机,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就应强制报废:一是到达使用年限的;二是到达火化数量的;三是不符合平安要求的;四是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以促进火化设备的更新换代。 二、殡葬改革方面 1.国家应该明确火葬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防止税务部门向我们收取经营收入税,起码要保证根本殡葬工程不收税,以利于行业开展。 2.全省火化收费太低,普通炉收费120元/具,加上可以上浮的2023%,也只有132元/具,在不摊入其它本钱的情况下,平均火化一具遗体亏损20元,烟台牟平等殡仪馆每年赔8020230万元,只好用公墓销售的利润补充,殡仪馆出现了生存危机,应提高火化收费或根本火化费用政府买单。
4、 3.淄博等地出现了农村公益性墓地对外经营问题,有的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不知怎么办才好,基层殡葬管理部门需要政策指导和上级支持。 4.个体运尸要标准,不具备条件的不要授权,已经授权的应严格管理,不要让他们把骨灰盒都带入我们殡仪馆,应出台违规经营的处分措施。 5.特殊行业不特殊,在烟台等地环卫等特殊行业的职工退休可以增加2023%的退休金,可是我们殡葬职工没有,在福利方面甚至出现了事业、企业两不靠的怪现象。 6.有的火葬场老火化职工接连出现了癌症,是否与火化工作有关,应加强研究。 7.什么是真正的生态殡葬或绿色殡葬。只推行火葬就生态和绿色吗。现在的砖石、水泥墓与过去的土坟哪个更生态,更环保。这个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8.经营性和公益性墓地都出现了“超标、超高、超大现象,我们一定要下决心清理整顿。 9.对于丧事的“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应有界定的标准,否那么很难区分和抵抗。尽管不同地区和民族的“大操大办和“封建迷信标准可能是不一样,但是同一地区和民族要有区分标准。 2023.应加强殡葬改革的专题研讨,共享成功的经验,探索改革途径,解决遇到的问题。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