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XX市城镇集体企业资产评估 【发布单位】 81909 【发布文号】 深集体办200130号【发布日期】 2001-09-21【生效日期】 2001-09-2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XX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关于实施XX市 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管理方法的通知 (2001年9月21日深集体办(2001)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规定、XX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规定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城镇集体企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办制定了XX市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管理方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XX市城镇集体企业改制管理
2、方法 第一条第一条为了促进XX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标准企业改制行为,根据XX市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管理规定,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方法所称的集体企业是指在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由市政府各部门、市级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举办或管理的集体企业。 第三条第三条城镇集体企业改制是指集体企业依据公司法改组为股份或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第四条集体企业改制,须按照本方法制定改制方案。改制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并报市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集体办)备案。 第五条第五条产权属本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企业改制由企业经营班子提出改制方案,企业职工大会
3、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审议决定。 第六条第六条产权属联合经济组织范围内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企业改制,按联合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的程序决定。 第七条第七条产权属区域范围内劳动者集体所有的企业改制,由企业提出改制方案,产权单位审议决定。 第八条第八条产权属工会所有的集体企业改制,由工会委员会提出改制方案,工会会员大会或者工会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第九条集体企业投资设立的子公司改制方案,由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审议决定。 第十条第十条实行内部员工持股的企业,应参照XX市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规定的要求,制定内部员工持股方案。内部员工持股方案须对员工持股的比例、购置条件、资金来源、购置方法、股权管理等作山明确的规
4、定。 集体资产控股、参股的公司制企业实行内部员工持股改制,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大)会通过。集体股股东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按其股东单位的审议决定意见在股东(大)会上表决。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企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产权单位审批集体企业改制方案时,应同时审定新公司章程、企业资产评估报告、新股东认购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审验新股东的资格证明。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改制方案报送市集体办备案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改制方案备案申请文件; (二)改制企业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以及工商注册登记核准资料: (三)改制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确认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五)企业股东(大)会同意的公司章程; (六)新股东认购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书; (七)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资格证或个人身份证);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报送的其它材料。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企业改制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利规章规定的,由市集体办出具改制备案回执。集体企业凭市集体办的改制备案回执和有关资料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区、镇(街道办事处)集体企业的改制参照本方法办理。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