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学生成长成才保障鼓励工作意见 为保障每一个孩子不因贫困而失学,鼓励他们勤奋学习,成长成才。同时,建立健全就读中学优秀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成长鼓励方法,切实提高本科上线率,为培养更多的人才,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开展,确保我县与全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特制定中小学生成长成才保障鼓励工作实施意见。 一、贫困学生扶贫助学保障措施 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的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小学每生每期500元,初中每生每期625元,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 2.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作业本费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按照小学15元/生期,初中20元/生期免作业
2、本费。 二职业技术学校家庭贫困学生的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中职学生免学费政策。职业技术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费标准为:1000元/生期。 2.全面落实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县是“乌蒙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标准为:150元/生月,每期按5个月计算。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 三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的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国家助学政策。对家庭贫困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期750元,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 2.全面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对家庭贫困学生按实际学费标
3、准免除学费。 3.全面落实资助政策。继续坚持县财政每年预算10万元,争取社会捐赠10万元,对普通高中家庭贫困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四家庭贫困学生上大学的保障措施。 1.全面落实栋梁、桃李工程资助政策。通过实施栋梁工程和桃李工程,对家庭贫困的学生上大学予以一次性资助,一本每生资助4000元,二本、三本每生资助3000元;两个少数民族乡家庭贫困学生含少数民族学生专科生、二本、三本每生资助3000元,一本每生资助4000元。 2.全面落实助学贷款政策。根据录取学校大学收取学费情况,按每生每期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对家庭贫困学生进行政府贴息贷款资助。 五少数民族学生的保障措施
4、。 1.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按照小学、初中每生每期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 2.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走读生中餐补助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走读生中餐按每生每天4元补助,按学生实际上学时间发放,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 3.全面落实少数民族高中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少数民族高中学生生活补助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资助,每期按5个月计算已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和中职助学金的不再重复享受,按月足额发放到受助学生。 二、勤奋学习表彰引领鼓励措施 一继续实施家庭贫困学生表彰引领方案。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家庭贫困学生表彰
5、引领方案的通知?屏府发202354号文件要求县财政每年预算12万元,由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继续对户籍在我县的中小学农村建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社会救济户、特殊困难户家庭因病、残、自然灾害等导致贫困的贫困学生进行表彰。 二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成长成才鼓励方法。县财政每年预算12万元,由县关工委牵头、团县委、县财政局、县民宗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妇联配合,对户籍在我县,并在县内小学、初中、高中含职业高中就读的少数民族学生进行表彰鼓励。按照少数民族学生总数30%的比例评选,其中:表彰少数民族勤奋学习之星占20%、少数民族学习进步之占5%和鼓励特殊困难户家庭的贫困学生占5%,鼓励少数民族学生勤奋学习成长成才。具体见附件1 三提高本科上线率的鼓励方法。为切实提高本科上线率,中学建立以奖学金为主导的学习竞争鼓励机制,设置初中升学奖、学期成绩优秀奖、高考冲刺奖、高考名校奖等4项奖励,对就读中学的优秀学生进行奖励。由中学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见附件2。 4